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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間值班管理規定文件篇一
為確保公司夜間生產經營秩序,經公司董事長會議研究決定;組織公司管理層進行夜間值班,對各生產車間的違規違紀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特制定如下規定:
二、值班人員名單
星期一:杜林松、范森禮 星期二:朱延家、范樹森 星期三:代紅雷、郭九磊 星期四:牛順江、周元臣 星期五:杜林超、邱銀良 星期六:李紅建、呂慶東 星期日:吳華中、高銀蘭
三、值班內容
1、檢查各生產車間的生產運行情況,勞動紀律、違規違紀、現場5s;
2、配件庫物資安全及夜間值班情況、車庫車輛等公司財產安全;
四、值班紀律
1、值班人員首先端正態度、正確認識、大膽負責,杜絕以前、不負責任、敷衍了事,甚至不到現場巡檢的現象。
2、值班時間晚8:00到早8:00.
3、值班期間不準請假,確有急事可以協調其他小組換班。
4、值班人員無故不參加值班的,經企管部核實后每次罰款50元
5、值班人員發現違規、違紀行為,必須立即制止,并填寫值班記錄表、次日轉企管部匯總后,嚴格按照行政管理細則通知各車間負責人落實處罰。
6、值班期間必須做到耳靈、眼亮、腳勤、注意方法、巧妙巡邏,不準醉酒上崗和聚眾賭博。
五、值班獎懲辦法
1、夜間罰款標準:睡崗100元/次、吸煙20/次、玩手機50/次、聚伙閑談罰款20,其它違反勞動紀律20元/項。并對車間當班班長連帶30%。
2、企管部統計好各值班小組的值班情況,所罰金額的40%做為值班小組的獎勵。超過目標后,超出考核金額的50%做獎勵。
3、公司對值班人員每月評比一次,第一名獎200元,倒數第一的罰款100元。
4、值班月考核目標每組1000元,每晚必須巡檢4次,并在軋鋼車間及鍍鋅車間考勤。 愛崗敬業 重在執行
5、公司值班人員夜間值班津貼:值班津貼100/月。企管部負責月匯總報董事長批準后轉交財務。
六、監督抽查
企管經理負責不定期抽查夜間值班情況,對發現公司夜間值班人員未來值班或者醉酒值班等嚴重違紀行為,值班費全部免除,并處罰50元/次。
七、本制度自下發之日執行,原制度作廢。
八、本制度由企管部負責監督執行。
夜間值班管理規定文件篇二
1 目的
進一步加強各項管理措施的落實,促進員工遵章守紀,防止事故的發生,保障生產正常有序進行。
2 范圍
明確值班管理職責,規范值班程序,適用于公司各級值班人員。 3 職責
3.1公司值班領導負責夜間各級值班人員的管理工作及考核。
3.2根據各級工作職責范圍,做好夜間生產管理,行使生產調度職能,負責夜間生產的組織、落實,負責生產、設備故障的組織、搶修和對外工作聯絡。
3.3負責生產、設備、質量、安全等事故的指揮、組織、處置,并逐級上報。期間有權調度公司人力、物力等資源。
3.4加強夜間巡查,全面掌握生產運行狀況,督促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嚴格執行規程和勞動紀律,糾正違章違紀并進行考核。
3.5對值班過程發現的各類安全生產隱患要及時組織處理,暫時不能處理的做好防范和監控,確保安全生產。
3.6與崗位員工交流、溝通,了解員工的思想動向,宣傳公司文化及經營理念。
3.7調度會上通報值班期間出現的各類問題。
4 值班體系
4.1公司級值班領導一名。
4.2部(工段)級值班人員一名。
4.3電儀維修、機械維修工員各二名。
4.4高壓電力運行工一名。
4.5物資供應及倉庫值班各一名。
5 值班時間:
當天白班下班至次日8:00。
6 值班巡檢頻次
6.1公司級:白班下班—23:00;凌晨1:00—4:00;凌晨4:00—7:00;在生產系統范圍內各巡檢一次。
6.2部、工段值班:每運行班全面巡檢至少兩次以上;主控室、丙酮貯槽區等重點區域、部位,每運行班至少進行一次專項安全巡檢。
6.3機械、電儀維修工:生產系統范圍內每運行班至少巡檢二次以上。
6.4高壓運行工:生產系統范圍內,每運行班至少巡檢二次以上。 7 管理人員值班規定
7.1 值班巡檢應持“巡檢卡”逐崗巡查,并由崗位操作工在值班巡檢卡上簽名確認。
7.2發生生產異常情況,視具體情況該上報應迅速上報有關領導。
7.3做好值班日志的填寫,并將值班情況匯報至單位主要負責人。
7.4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值班的,由單位負責人安排其他人員代替。
7.5值班期間禁止離開廠區,因故需離開必須經公司值班領導批準。 8 維修人員值班規定
8.1電、儀、機械維修人員,做好巡檢發現問題的記錄和處置記錄。
8.2每晚10:00前值班人員在生產現場或維修室,10:00后可到宿舍休息。
8.3電儀、設備出現故障,由值班長負責通知相關維修人員,維修工10分鐘內必須到達檢修現場。
8.4高壓運行值班人員做好職責范圍內巡檢、保障、服務工作。
8.5物資供應和倉庫人員夜間值班,隨時做好物資供應或領用準備。 9 考核
9.1未盡值班管理職責,導致生產受到影響,給予50—200元處罰。
9.2未按值班規定要求,給予10—50元處罰。
10 本制度由生產技術部負責解釋、考核,從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
夜間值班管理規定文件篇三
第一條:本公司于節假日及工作時間外應辦一切事物,除由主管人員
在各自職守內負責外,應另派員工值班處理下列事項:
(一) 臨時發生事件及各項必要措施。
(二) 指揮監督保安人員及夜班工作人員
(三) 預防災害、盜竊及其它危機事項
(四) 隨時注意清潔衛生、安全措施與公務保密
(五) 公司交辦的各項事宜
第二條:公司員工值班其時間規定如下:
(一) 自星期一至星期日下午下班時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時間止。
(二) 節假日:日班上午8點起至下午5點止(可隨辦公時間的 變更而變更)。夜班下午5點起至次日上午8時止
第三條:每日值班人員由管理部編排(為管理人員主任級以上人員值
班),并應置值日牌,寫明值班人員的姓名懸掛于明顯地方。
第四條:值班人員應該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連續執行任務,不得
中途停歇或隨意外出,并須在公司或工廠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條:值班人員遇有事情發生可先行處理,事后及時報告。如遇其
職權不能處理的,應立即通報并請示主管領導辦理。
第六條:值班員工收到電文、貨物等分別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 屬職權范圍內的可及時處理
(二) 非職權所及,視其性質應立即聯系有關部門負責人處理。
(三) 密件或限時信件應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時呈送有關領導。
第七條:值班人員應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填寫報告表,于交班后送
主管領導轉呈檢查。
第八條:值班員工如遇緊急事件處理得當,使公司減少損失者,公司
視其情節給予嘉獎。
第九條:值班員工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應給予記大過處分,因情
節嚴重造成損失者,從重論處。
第十條:值班員工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應先行請假或請其它
員工代理并呈準,出差時亦同,代理者應負一切責任。
第十一條:本公司員工值班可領取值班津貼,其標準另定。 本規定于20xx年10月26日開始執行。
夜間值班管理規定文件篇四
1. 目的 規范shux國際廣場物業管理處物品進出的管理過程。
2. 范圍
適用于規范shux國際廣場物業管理處對進出管理區域的各類物品的管理過程與質量要求。
3. 管理規定
3.1 物品進入管理區域
3.1.1 門崗與外圍秩序維護員禮貌詢問客戶物品類別和去向,觀察判斷物品情況,禁止違禁品、易燃易爆品、化學等危險品進入管理區域,并報告當值秩序維護領班。
3.1.2 施工單位使用的裝修物品,應提前申請,經上級批準后方可入內。
3.2 物品離開管理區域
3.2.1 物品出門前,持物人應到物業管理處當值秩序維護領班處辦理《持物出門證》,由綜合組主管簽字并蓋物管中心公章。
3.2.2 客戶搬遷時,物業管理處當值秩序維護領班應與客服主管確認該客戶是否存在拖欠費用的情況,租戶搬遷必須得到業主同意,如無拖欠方可簽發《物品出門證》。
3.2.3 客戶持物出門時應攜帶《物品出門證》并主動配合物業管理處工作人員檢查,門崗秩序維護員主動上前請持物人出示《物品出門證》,大件物品與貴重物品應列出物品清單。
3.2.4 門崗秩序維護員仔細核實出門物品與《物品出門證》的名稱、現狀、數量、出門時間等是否相符;確認《物品出門證》中是否有物業管理處經辦人簽名與公章。
3.2.5 如《物品出門證》與物品相符合,門崗秩序維護員感謝持物人員的配合,收回《持物出門證》,并在《持物出門證》上注明物品搬離時間并簽名確認。
3.2.6 如《物品出門證》與物品不符合,門崗秩序維護員要求持物人重新到物業管理處辦理《物品出門證》,并暫時拒絕物品搬離管理區域。
3.2.7 如持物人拒絕辦理《物品出門證》或證、物不符且強行離開時,門崗秩序維護員應先
行勸阻并及時通知當值領班到現場解決,必要時通知監控中心錄像備案。
3.2.8 如《物品出門證》缺少簽名與公章,或因客觀原因無《物品出門證》的,門崗秩序維護員應立即報告外包方安全主管,經與物業管理處客服主管溝通確認后,由安全主管
簽名后放行。
3.3 物業搬運現場管理規定 3.3.1 大件物品或大量物品進、出管理區域前,持物人均應提前告知物業管理處前臺接待,前臺接待負責通知客服主管、工程部經理、物業管理處安全主管人員與外包方安全主管做好相應準備。
3.3.2 物業管理處安全主管人員根據客戶搬運物品的實際情況,與客戶約定指定搬運通道、搬運時間、指定電梯等具體事項,確定客戶現場負責人與聯系方式。
3.3.3 物業管理處工程管理部在客戶搬運前24小時內完成對指定搬運通道公共部位的防護,包括地面、墻壁、電梯等必經場所的鋪墊和保護。
3.3.4 客戶搬運物品應從物業管理處指定的時間、通道、路線進、出管理區域,使用指定貨梯,并對搬運物品采取有效防護措施,以免損壞公共部位,如搬運物品過重、過高或過長時,應從樓梯運輸。
3.3.5 監控中心負責對搬運現場和路線進行重點監控,現場秩序維護員負責維護搬運現場的公共秩序,發現異?;蜻`規行為立即要求現場責任人暫停搬運并上報領班處理。
3.3.6 搬運現場不得大聲喧嘩、不得吸煙、不得嬉戲打鬧、不得亂扔雜物,以避免影響其他客戶的正常辦公。
3.3.7 客戶搬運車輛應停放在物業管理處指定區域,不得占用公共區域、不得妨礙交通、不得堵占公共道路、消防通道與電梯口等。
3.3.8 搬運結束后,現場秩序維護員應立即查看搬運現場,督促客戶及時清理應運輸產生的各類垃圾、雜物。如發現公共設施損壞立即與責任人確認,并由工程管理部維修主管現場確認損失價值后要求責任人照價賠償。
3.4 門崗秩序維護員每天交班前將當日收到的《物品出門證》交當值領班,由領班統一交安全主管每月歸檔。
夜間值班管理規定文件篇五
一)凡出院(死亡)72小時后的病案都應回收到病案室,復印病歷有關資料必須在病歷歸檔后到病案室辦理。?
二)只允許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保險機構、公安和司法機關,持有效證件、介紹信復印病歷的有關資料。?
三)要求復印者需出具有效證件,到病案室按章辦理復印有關資料事宜。?
四)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時,應當有病案室工作人員和申請者在場,復印或者復制的病歷資料經申請人核對無誤后,需加蓋病案室證明印章方視為有效。?
五)嚴禁任何人涂改、偽造、隱匿、銷毀、搶奪、竊取病歷資料。除涉及對患者實施醫療活動的醫務人員及醫療服務質量監控人員外,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查閱患者的病歷,外單位因科研、教學需要查閱病歷時,需經醫務科批準后方可在病案室查閱。?
六)病案只限于本院臨床、教學、科研人員借閱,且不得隨意帶出病案室。如必須借出時,需辦理借閱手續,并在2周內歸還,過期歸還者按違規處罰。?
七)為科研或教學大批量借閱病案時,須事先與病案室約定時間,由病案室按時提供,每次借閱不得超過三十份,并保留在病案室指定的柜內,一個月后歸檔。?
八)病案室受理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完畢后,可以按照省物價部門規定向申請者收取工本費,并出據發票。?
病房病歷管理規定?
一)凡出院(死亡)72小時后的病案都應回收到病案室,復印病歷有關資料必須在病歷歸檔后到病案室辦理。
二)患者的住院病歷應由所在病區負責集中、統一保管。病區應當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等檢查結果后24小時內歸入住院病歷;病歷已回病案室的結果檢查單,要到病案室補貼。?
三)患者住院期間的病歷,由科室妥善保管。借閱、使用病案僅限于本院對患者實施醫療工作的醫務人員及醫療服務質量監控人員。其它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查閱、復印病歷。本院人員以胸卡為標識。住院期間因醫療活動、復印或復制等,需要帶病案離開病區時,應當由病區專門人員負責攜帶和保管。不得交給患者及其家屬攜帶。病人轉科時,病歷不得交病人或家屬轉送;病人轉院時,病歷不得借出。?
四)病區醫務人員應當嚴格病歷管理,嚴禁任何人涂改、偽造、隱匿、銷毀、搶奪、竊取病歷資料。除涉及對患者實施醫療活動的醫務人員及醫療服務質量監控人員外,病人或家屬不得擅自查閱病歷,采用非法手段(如偷竊、搶奪)獲取的病歷資料視為無效。?
五)因醫療、科研、教學需要查閱病歷的,必須是醫院醫護人員到病案室登記查閱,閱后立即歸還,不得隨意帶出病案室。如必須借出時,需辦理借閱手續,并在2周內由借出者歸還,過期歸還者按違規處罰。?
六)嚴禁我院醫務人員違反規章制度幫助患者復印或者復制病歷的有關資料,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其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負。?
七)病歷封存的處理程序:?封存病歷原件者-醫患雙方在場-雙方簽字封存(病案室需留復印件)。?
(八)轉科的患者在本院診療活動終結;長期住院患者間隔一個月以上提出復印或者復制要求的;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患者死亡的醫院可以為申請人復印或復制的病歷資料包括:入院記錄(住院志)、手術同意書、體溫單、手術及麻醉記錄單、醫囑單、特殊治療同意書、化驗單(檢驗報告)、病理檢查報告單、醫學影象檢查單、護理記錄單、特殊檢查同意書、出院記錄。
夜間值班管理規定文件篇六
公司提供洗衣服務是為了內部方便員工清洗工作服、床單、被罩,創造一個整潔、文明、良好的環境以及良好的個人衛生,以便樹立企業良好的形象,特作以下規定,各位員工須嚴格遵守:
1、 衣服、床單、被罩統一收取時間為每月5日和20日,每月5日和每月20日早上8點之前統一交給洗衣工作人員,并根據上標識三天后來取個人衣物。
2、 單位提供床單、被罩免費清洗,工作服收取三元一身(上衣加褲子),棉背心收取三元一件,其他衣服不提供清洗服務。
3、 洗衣工作人員收取洗衣費用并登記,行政部定期檢查。
4、 愛護使用洗衣設備,人為損壞者要照價賠償,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5、 操作各種機器過程中,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要求進行操作,不準野蠻操作,對于在工作中故意野蠻使用機器者,一律從嚴從重處罰。機器如發出異常聲音,應當立即停止機器,定期檢查洗衣機的好壞情況和使用登記情況,如有異常及時報處理;
6、 用洗衣機洗衣服時,使用人員必須在現場看護,在未洗完之前不得離開現場,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7、 員工所有衣物必須在當天清洗完畢,不得過夜存放;并且晾曬在規定地方,疊好按照人名歸類以便員工來取。
8、 員工著裝不得有臟、污、破損等,冬天棉背心必須穿在里面;(帽子我建議可以不買)
9、 洗衣完畢后,應斷開電源,拔下插座,關閉水龍頭,洗衣完畢時及時清理洗衣設備臟物,收拾好相關設備方能離開。
10、 洗衣機應放置在干燥環境,晾曬內部水分,不得放置在潮濕的環境,不得在洗衣機蓋板上堆放任何物品;
11、 對于自己無法處理的問題要及時向上反映,不得擅做主張,否則,由此引發的后果由相關責任人承擔。
夜間值班管理規定文件篇七
1 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制定本規定。
2 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所屬各單位黨組織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 3 術語和定義
3.1 黨費
本規定中的黨費是指黨員向黨組織交納的用于黨的事業和黨的活動的經費。
4 職責
4.1 人事處(黨委組織部)(以下簡稱人事處)
4.1.1 是黨費的歸口管理部門;
4.1.2 負責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
4.2 所屬各單位黨委組織部門
4.2.1 負責統一管理黨費;
4.2.2 負責管理、監督、培訓黨費管理人員;
4.2.3 負責檢查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
4.3 所屬各單位黨委
4.3.1 負責將繳納的黨費上繳到黨委組織部;
4.3.2 負責向黨員公布黨費收繳情況;
4.3.3 負責在黨員大會或者黨的代表大會上向大會報告(或者書面報告)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接受黨員或者黨的代表大會代表的審議和監督。 5 管理內容
5.1 黨費收繳
5.1.1 黨員每月應向所在黨組織繳納黨費。
5.1.2 繳費標準
5.1.2.1 凡有工資收入的黨員,每月以基本工資為基數,按以下比例繳納黨費: a) 稅后月收入3000元(含)以下的按0.5%;
3000—5000元(含)的1%;
c) 5000—10000元(含)的1.5%;
d) 10000元以上的按2%。
注:基本工資包括崗位(崗技)工資和工齡工資。
5.1.2.2 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以上年月平均收入為計算基數。繳費比例執行5.1.2.1條款。
5.1.2.3 企業內部退養的黨員,月收入5000元(含)以下的按照0.5%,5000元以上的按照1%交納黨費。
5.1.2.4 離退休員工中的黨員,月收入5000元(含)以下的按照0.5%,5000元以上的按照1%交納黨費。
5.1.2.5 黨員增加工資收入后,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為基數交納黨費。
5.1.2.6 各類不在崗黨員,及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依靠撫恤和救濟為生的黨員,每月繳納黨費2角。交納黨費有困難的黨員,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支部委員會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5.1.3 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5.1.4 黨員向其正式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交納黨費。轉臨時黨組織關系的黨員,向臨時關系所在的黨組織交納黨費。
5.1.5 黨員自愿一次交納1000元以上黨費,全部上交中央。具體辦法是:由所在基層黨委代收,并提供黨員的簡要情況,通過省組織部轉交中央組織部。中央組織部給本人出具收據。
5.1.6 遇特殊情況,經支部委員會同意,黨員可以委托親屬或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補交黨費,但補交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
5.1.7 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5.1.8 黨組織除按照規定收繳黨費外,不得要求黨員交納規定以外的各種名目的“特殊黨費”。
5.1.9 所屬各單位黨委在次季度初十天內,將上季度所屬黨員繳納的黨費上繳到公司黨委組織部,其中第四季度黨費在當年12月10日前上繳。黨費上繳比例仍為黨員繳納黨費總數的55%。各單位黨委要充分重視黨費收繳工作,確保按時上繳,不得少繳、拖延。
5.2 黨費管理
5.2.1 黨費工作應當指定專人負責,實行會計、出納分設。黨費必須單立賬戶,專款專用,黨費賬簿歸檔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建立健全財務制度。
5.2.2 黨費應當存入國家正式批準成立的國有銀行,不得存入其他銀行或者非銀行金融機構。黨費利息是黨費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
5.2.3 加強對黨費管理人員的培訓,提高其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黨費管理人員,必須先培訓,后上崗。黨費管理人員變動時,嚴格按照黨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財務制度辦好交接手續。
5.2.4 所屬各單位黨委每年至少檢查一次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5.2.5 所屬各單位黨委,每年12月10日前必須把全年黨費收繳使用情況向公司黨委組織部提交書面報告。內容包括:
a) 本年度黨費收繳、使用和結存的數額;
黨費開支的主要項目;
c) 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中的經驗、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意見和建議; d) 黨費收支、結存情況表。
5.3 黨費使用
5.3.1 使用黨費要堅持統籌安排、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
5.3.2 黨費必須用于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其使用范圍是:
a) 培訓黨員;
訂閱、購買有關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和設備;
c) 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
d) 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
5.3.3 使用和下撥黨費,必須經黨委集體討論決定,不得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
5.3.4 下撥黨費的請示,應向上級黨組織提出,不得越級申請。上級黨組織下撥的黨費,必須??顚S?,不得挪作他用。
5.3.5 對違反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規定的,依據《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以及有關規定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處理。
6 流程
暫無
7 相關文件
7.1 相關的公司體系文件
7.2 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依據性文件
7.2.1 《黨費工作手冊》
7.2.2 《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
7.2.3 《關于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的規定》
8 記錄
8.1 黨費繳納記錄
夜間值班管理規定文件篇八
本商場的垃圾遵循分類處理,生活垃圾、可回收可利用垃圾(包裝紙箱、空瓶等)、餐廚垃圾日產日清,單獨處理的原則。
1、商場商戶處理流程
1.1各商戶每日產生的可回收可利用垃圾須投放到商場各樓層指定地點,由保潔進行整理,在19:00—20:00時間內由回收商進行清理,不得在店內存放過夜;
1.2如遇垃圾量較大時,須提前通知運營,由運營安排回收商安排清理;
1.3垃圾運送路線亦同餐廚垃圾運送路線,營業期間禁止自行處理垃圾,嚴禁將收集廢品等社會人員帶入商場內。
2、餐飲商戶處理流程
2.1餐飲商戶所產生的垃圾進行垃圾分類并自行處理,嚴禁混入生活垃圾中處理;
2.2餐廚垃圾的清運時間分為(早:8:00-9:00,晚21:00-22:00),按指定路線進行清理,即由貨梯進行清運,在貨梯無法使用時,由安全通道進行清運;
2.3餐飲商戶在清運垃圾過程中,做好生活垃圾與餐廚垃圾的分類,餐廚垃圾必須袋裝、扎緊袋口,防止垃圾袋損壞及異味散發,餐廚垃圾裝袋后須放入密閉的垃圾桶中清運,應立即裝車運走,禁止在商場內停留;
2.4餐飲商戶在運輸過程中出現遺撒須及時清理干凈,恢復原貌,具體清潔步驟:
2.4.1. 清掃地面上的油漬,把油漬倒入有垃圾袋的垃圾桶內。
2.4.2 用除油劑或配好比例的火堿對地面進行噴灑。
2.4.3 將配制好的藥液噴灑在地面上,停留5-10分鐘,使油漬進行分解。
2.4.4 用拖布擦拭一次地面,把留在地面上的污漬清理干凈。
2.4.5用熱水清洗地面,然后用干拖拖干地面,直至潔凈無異物。
2.5處理餐廚垃圾需由店內員工負責,禁止將清理餐廚垃圾的社會人員帶入店內。
3、隔油池清理
商戶隔油池的清理需由專業人員將廢油裝入塑料袋并放入密封箱內進行清運,清運的過程中不得出現廢油遺漏及外溢,如發現遺漏及外溢將對商戶按照本規定條款進行處罰。
4、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違反此規定的,按照污染程度對商戶進行警告或罰款每次100元。如有更改將按最新頒布的規定執行。
夜間值班管理規定文件篇九
1、各區隊所需礦車、花車、平板車,一律在前一天14點前將計劃報調度室,由調度室安排用車計劃,運輸隊值班隊長安排落實,少送一個車罰值班隊干5元,由調度室負責執行。
2、各區隊需平板車時到運輸隊辦理用車手續,42小時必須送回,同時辦理消帳手續,每超一天罰款10元,隊干罰款2元。
3、一噸礦車、花車各區隊使用必須在24小時內運料班的時間內如數將車輛送到各盤區甩車場,少送一輛罰款10元。
4、各區隊計劃的噴漿料車積壓最多不得超過10輛,超一輛罰10元,凡出現水泥大底車由各區隊自行處理,處理不好的罰款50-500元,直至負責全礦車費用。
5、花車、噸車、平板車在使用中損壞,視損壞程度處以罰款50-500元,直至負責全礦車費用。
6、各盤區甩車場只允許存放一個礦車,多余車輛必須在運料班時間內運出。每多存一輛車罰運輸隊值班隊長5元。
7、大巷、軌道巷及各盤區甩車場出現壞輪子,掉輪子以及其它壞車,運輸隊必須在24小時內處理好,否則每天每車罰款10元。
8、各盤區甩車場及軌道巷、大巷的車輛誰翻倒,誰上道,否則每輛車每日罰責任單位負責人10元。
9、各種車輛自然損壞,無論在什么地方,運輸隊接到通知后、要盡快安排處理。在不影吶生產的情況下24小時升井待修。影響生產的立即處理,否側每輛每日罰款10元。
10、對地面各單位(例如:修房裝水等)使用的噸車,必須到機電科辦理使用手續,用后及時交還,否則發現一車次對單位負責人罰款50元。
11、對使用活底礦車的單位,嚴禁私自偷卸運輸車輛的輪對,發現一次對單位負責人罰款50元,單位罰款300元,對這些單位的備用輪對,可到機電科辦理登記手續后,由機電科免費發用一付,損壞輪對由使用單位及時上井,運輸隊安排修理。
12、壞車、翻倒車輛,用后沒及時倒出的車輛由運輸隊找到責任單位,報機電科,否則運輸隊負責。
13、各種車輛運轉情況由運輸隊在每日下午17點以前以日報表的形式報機電科,機電科每月底按本“辦法”出罰款單。少報一次罰5元。
14、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夜間值班管理規定文件篇十
一、資質管理工作范圍
1、負責對資質類證件升級、增項、年檢、核查、延期。
2、辦理資質所需報表的填寫上報。
3、資質要求的人員配備、年檢、注冊、證件管理。
二、資質管理信息收集
1、對各類資質證書、人員證件有效期進行匯總登記,及時準確的掌控證件年檢、延期情況。
2、積極主動的通過多方途徑,如政府網站、上級主管單位、兄弟單位了解最新的資質、人員管理規定,及時為年檢、升級、核查、注冊做準備工作。
三、準確理解資質管理規定,提前準備相關資料,確保各項工作及時、合格。
1、對收集的資質管理信息進行分析、篩選,充分理解上級主管單位下發文件的要求,對不理解部分要主動與主管單位負責人去溝通、交流,對不能達到之要求要向公司總經理匯報不可擅自作主,而造成不必要的延誤或損失。
2、在充分理解各項要求的前提下方可著手編制年檢、延期等申請資料,在準備申請資料需要的內容時應對其合理性進行分析,如業績、人員證件、學歷、職稱等是否符合要求。
3、因年檢、延期、升級等資質管理工作設計內容較多,如年度審計報告、工程業績等需公司財務部、工程部等提供多項資料。故負責人必須提前準備,分清主次和前后順序,提前與相關人員進行溝通,并以書面形式將所需內容的要求、時間進行告知,并對結果進行跟進。
四、各項申請資料在上報主管單位之前必須留存一份備案,如因修改而出現多份留存,則將不合格資料進行銷毀,留存合格資料。
五、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上報資質主管單位各種報表,報表內容如涉及到財務相關內容必須與財務負責人進行溝通,力求符合資質要求的同時確保符合財務管理制度。
夜間值班管理規定文件篇十一
(一)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真正發揮薪金的效用,合理分配,規范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薪金結構
本公司薪金結構如下
第三條 薪金支付種類
薪金計算包括下列4項:
1. 月薪制:員工因休假而停止工作時,依規定不得扣除缺勤額;
2. 日結月薪制:員工因休假而缺勤時的薪金,應從薪金中扣除當日缺勤額;但全月不上班者,不支付該月薪金;
3. 計時制:依員工工作時間來決定其支付標準,不上班則不支付薪金;
4. 日薪制及計時制薪金工作,原則上是以基準內薪金除以工作天數或工作時數的金額為基準。
第四條 支付方法
1. 薪金支付通常以匯入事先告知的個人銀行賬戶內;但在特殊情況時可,由人事部申請以現金直接支付;
2. 員工死亡時的薪金,可由人事部通知其家屬帶相關證件領取。
第五條 扣除額
下列規定可自薪金中直接扣除:
1. 個人薪金所得稅;
2. 勞動保險費;
3. 工會協議的事項;
4. 其他法令所規定事項。
第六條 薪金計算期間及支付日
1. 采用月薪制的薪金計算期間,從每月18日開始到次月17日為止并于當月月底支付;支薪日若遇休假日時,可提前發放;
2. 采用日薪制及計時制的薪金計算期間,則以制訂的工作天數作為計算基準;薪金支付日應與月薪制相同,于當月月底發放;
3. 薪金計算期間遇年度調薪時,調薪日前后工作時間分別計算。
第七條 缺勤扣除
員工無故以欺騙或不正當事由來逃避工作的或勒令停止工作時,不予以支付薪金。
(二)基準內薪金及基準外薪金
第八條 基準內薪金及基準外薪金
1. 薪金支付原則上依附表的有關規定作為基準內薪金及基準外薪金的依據;
2. 工作時間的單價計算公式如下:
時間單價 = 基準內薪金(不含撫養津貼)/一個月平均規定的出勤時數
第九條 調薪
調薪包括定期調薪及臨時調薪兩大部分,其規定如下:
1. 凡具有調薪資格者,應于10月31日前將材料送人事部審核,并于12月31日前根據個人考績給予定期的調薪;定期調薪以每年調整一次為原則;
2. 中途聘用人員、停薪留職者、試用期工作人員及兼職人員均不屬于定期調薪的范圍內;
3. 臨時調薪的相關事項,另行制定;
4. 受行政處分的員工,不予以調薪;
5. 有調整的必要時,則依下列公式計算平均薪金的標準:
平均薪金 = 薪金的結算日前3個月的薪金總額/90日
(三)獎金
第十條 獎金計算期間及支付對象
獎金包括定期獎金及結算獎金兩大部分,其規定如下:
1. 定期獎金的計算期間每年分兩次在6月及12月分別支付給在職員工;
2. 定期獎金由基準獎金、級別加算及連續工作年限等構成;
3. 基準獎金的級別的加算方法是以基本工資及責任津貼為基礎乘以支付比率再乘以出勤率;
4. 基準獎金的支付率以公司業績及其他變動因素的衡量而決定;
5. 級別加算及支付率的規定;
6. 出勤比率的計算根據下列公式:
出勤率:1-[(0.007×請假日數+0.0035×帶薪休假的調換天數)+(0.0025×遲到、早退、私自外出次數)+(0.0035×遲到、早退、私自外出次數)];
7.連續工作年限的加算
3年~5年未滿 每年加發300元;
5年~20xx年未滿 每年加發350元;
20xx年~20xx年未滿 每年加發400元;
20xx年以上 每年加發450元;
8.結算獎金是依據年度中的收益及成果分配規則,以前年度進入公司且于獎金支付日仍在公司工作的員工為支付對象。
(四)臨時津貼
第十一條 臨時津貼支付的對象及支付額
凡具有下列資格者,可申請支付臨時津貼:
1. 因公務而受傷須長期休假者,可支領平均薪金3個月;但已申請勞保災害補助及團體意外險補助時,須從平均薪金中扣除相等的金額;
2. 其他經由公司認為有必要者。
(五)特別事項
第十二條 特殊職務津貼
凡從事特殊職務的員工,可依下列規定支付津貼:
1. 特殊職務的資格:
(1)酒店服務人員;
(2)兼職性質的員工;
(3)洗碗工、清潔工。
2. 以上津貼,凡適用于公司的薪金規定者例外;
3. 獎金可視其績效不定時發放;
4. 不支付獎金時,可采用不同的獎勵方式。
(六)附則
第十三條 本規章自××年×月×日起實施。
夜間值班管理規定文件篇十二
一、 目的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公司危險品的管理,嚴防事故的發生,保障公司全體員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證公司正常運營,特制定本制度。
二、 定義
本制度的危險品指的是根據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分類與品名編號》規定的分類標準中的爆炸品、壓縮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蝕品七大類。
公司危險品管理由企業管理中心統一領導,各部門主管負責自己管理范圍內的安全預防、具體檢查工作。
三、 職責
1.采購人員負責危險品的采購、運輸和裝卸,并索取相應的危險化學品供應商的資質證明和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
2.庫管人員必須經過相關的培訓后,能夠正確地、合理地、安全地儲存、發放和管理危險化學品;
3.庫管人員必須根據供應商提供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出庫時隨物品同時下發;
4.生產部門和實驗室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合格的培訓后,才能領取、搬運、儲存、使用、廢棄和處理危險化學品,并負責危險化學品的應急處理過程;
5.安全員或體系管理員負責庫房安全的檢查和特殊事情(過程)的審批。
四、 具體管理辦法
1.購買申請
1.1公司各危險品的采購,必須首先填寫“申請表”,詳細寫明品種、數量和用途,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由采購人員到相應的采購地點采購。
2.危險品的購買、運輸和裝卸
2.1采購人員必須按照國家關于危險化學品管理規定注冊登記的規定比價選擇擁有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的供應商,具體參照《采購控制程序》;
2.2供應商供應危險化學品時必須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采購人員必須認真檢查包裝上是否張貼安全標簽,并要求供應商提供應急服務電話;
2.3供應商必須選派有上崗資質的運輸人員,使用符合國家安全要求的運輸車輛,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將危險化學品安全運輸到公司內,在運輸過程中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保護用品;
2.4供應商在距離庫房1.5米外停車裝卸,裝卸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后方可進行裝卸,裝卸時必須要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拖拉和傾倒,卸完物品后應徹底清掃現場,并在裝卸現場放置必要的防范器材。
3.庫房管理
3.1入庫
3.1.1公司各危險品采購入庫時,庫房管理人員或專業技術人員檢查采購手續是否齊全,產品是否符合國家規定和公司的采購要求,全部符合要求后庫房管理人員辦理產品入庫手續;
3.1.2在領取危險品前,領料人必須先學習該危險品的msds,并了解其性質和應急措施,領取時必須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
3.1.3在領取的過程中,領料人必須嚴格檢查標簽,確認所領用的物品正確無誤,以免錯領造成危險;
3.1.4危險品的領取必須嚴格執行兩人共同管理,經領導批準后發放,領取雙方當場交收等規定,不符合以上規定的,堅決不領貨和發貨;
3.1.5搬運危險品時必須嚴格遵守規定,輕拿輕放,嚴禁與其它貨物混裝,在搬運的過程中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3.2庫房統一管理
3.2.1危險品在入庫前,必須嚴格檢驗登記,入庫后每月定期檢查各危險品;
3.2.2危險品必須統一存放在公司的庫房中(如有特殊情況或原因儲存在其它地方,要向公司相關技術人員申請并妥善處置),庫房的設計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院規范的安全要求和公安部爆炸物品管理規則的規定,設有明顯的“嚴禁煙火”和“有毒”的標識和安全圍欄,庫房管理人員根據物品的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爆、泄壓、防火、防雷、報警、滅火、防曬、調濕、消除靜電等安全措施,庫房中嚴禁使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等電器設備,必須使用防爆燈照明和防爆開關,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3.2.3庫管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危險品的msds,危險品應當分類分項存放,相互之間要保持安全距離,堆垛之間的主要通道應達到規定的安全距離,不得超量儲存;
3.2.4遇火、遇潮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品,不得在露天、潮濕和低洼容易積水地點存放;
3.2.5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品和桶裝、灌裝等易燃液體、氣體應當在陰涼通風地點存放;
3.2.6化學性質或防火、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危險品,不得在同一倉庫或同一儲存室存放;
3.2.7對有揮發性的液體、有毒氣體或液體要保證封口的完好,并定期檢查封口的完好性;
3.2.8對所有危險品庫房管理員要嚴格遵守庫房管理制度,在辦理出庫手續時嚴格控制出庫和記錄出庫情況。
4.各危險品的具體管理
4.1液化氣的管理
4.1.1要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加鎖鐵柜或單獨房間內)具體到每個液化氣罐要明確安全責任人,食堂用液化氣由企業管理中心負責,生產車間用液化氣罐由研發中心負責,同時生產用氣罐不準用大罐;
4.2.2不可靠近熱源,可燃、助燃氣體瓶使用時與明火距離不得小于10米;
4.2.3化學性質相抵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要分開存放;
4.2.4不得使用過期未經檢驗的氣瓶。各種氣瓶必須按期相關檢驗部門申請進行技術檢驗:盛裝腐蝕性氣體的氣瓶每兩年檢驗一次,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每三年檢驗一次,盛裝惰性氣體的氣瓶每五年檢驗一次。氣瓶在使用的過程中,發現有嚴重腐蝕或損傷時,應提前進行檢驗;
4.2.5氣瓶內的氣體不能用盡,必須保留有剩余壓力或重量,永久氣體氣瓶的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05mpa,液化氣體氣瓶應留有不少于0.5%~1.0%規定充裝量的剩余氣體;
4.2.6氣瓶的瓶帽要保存好,充氣時要戴好,避免在運輸裝卸的過程中撞壞閥門而造成事故;
4.2危險化學試劑的管理
4.2.1公司危險化學試劑指的是酒精、乙醚和丙酮等易燃或有毒的試劑;
4.2.2危險化學試劑由部門安全員統一領用,實行誰領用誰負責的原則;
4.2.3安全員領用危險化學試劑時,庫房管理人員要做好發放記錄,并且對安全員進行msds培訓;
4.2.4對于暫時沒有用完或沒有用完的危險化學試劑,不得遺留在生產區域或辦公室,要由安全員統一鎖在鐵箱里。
4.3印刷物質的管理
4.3.1公司的印刷物質指的是油墨、亮油、稀釋劑和洗網水等易燃或有毒的物品;
4.3.2印刷物質僅限定為操作工領取,車間內指定統一地方存放,存放量要有限制,并且配有必要的消防措施;
4.3.3停機時要及時清理現場,現場不得遺留印刷物質。
4.4機物料管理
4.4.1機物料由技術研發中心統一管理;
4.4.2對于潤滑類用油,由使用人現用現領,其它類機械類用油,由安全員統一領用、管理;
4.4.3 對于所有的機物料,使用剩余時由使用人退回庫房或者由安全員統一鎖在鐵箱里,確保安全存放管理。
5.危險品的使用
5.1操作人員在工作前必須做就業前體檢,確認無任何禁忌后方可上崗;
5.2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作業指導書和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操作;
5.3操作人員在使用危險品的過程中必須穿戴必須的防護用品,應保持操作現場空氣流動,操作結束后應將現場清理干凈;
5.4操作人員在使用的過程如發生意外情況,應采取必要的救急措施。
6.剩余處理
6.1對于當時沒有使用完的危險品,使用人要交由相關技術人員保管或退回庫房,確保剩余的物品不能危及到人身安全和健康,生產現場不得遺留任何化學危險品;
6.2危險化學品容器如原料桶、油桶等,需交給供應商進行回收處理;
6.3危險品的外包裝如包裝器皿、包裝袋等必須由相關人員經過預處理后方可交由供應商統一回收,嚴禁亂扔;
6.4生產實驗過程中產生的有毒、有腐蝕性的化學品殘液必須經過預處理后方可排放到相應的排水管道中。
7.預防檢查
7.1公司每季度由安全委員會組織全面大檢查,部門內部要每月進行檢查,力求公司不違規使用或使用過期的危險品,確保各種危險品的安全使用;
7.2各部門要指定至少一名人員要定期檢查自己部門的各項安全情況,并且及時向部門主管匯報,做到以預防為主;
7.3對于相關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器具,要及時向公司申請報廢,確保公司所有器具合格使用;
7.4對于已經到期的危險品,庫房管理人員要及時向部門主管申請報廢,對其進行安全處理,確保每一種危險品在出庫時是合格的產品。
8.安全管理
8.1當發現公司危險品有潛在危險時,公司員工有責任和義務向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匯報,確保公司的安全生產;
8.2公司相關負責人工作過程中與政府相關部門密切聯系,關注國家在危險品方面的要求和動向,做到與國家要求及時吻合;
8.3公司定期組織人員到國家相關部門參加培訓,使得公司技術人員及時補充自己的不足,做到業務熟練,持證上崗,加強公司的管理能力。
9.應急措施
9.1當發生少量危險品泄露時,要按照危險品安全技術說明書處理,并采取措施防止泄露加劇,造成環境污染;
9.2如發生危險品大量泄露,對環境造成污染、釀成火災、發生人員中毒或灼傷等事故時,應按照《應急準備和響應預案》執行應急行動,并按照《改進、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進行糾正和預防;
9.3對危險化學品中毒、灼傷等事故可按照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中的救急措施來進行;
9.4未涉及內容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的相關內容執行。
五、本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執行。
夜間值班管理規定文件篇十三
一、為維護公司家屬區交通秩序,加強機動車車輛停放管理,方便住戶車輛保管,根據公司家屬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武裝保衛部治安辦公室(以下簡稱“治安辦”)負責公司家屬區內交通管理和機動車輛停放管理。
三、進入家屬區的車輛必須嚴格遵守家屬區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四、所有車主必須在家屬區門口刷卡進出,并在規定泊位內停放車輛,交納相應的車輛停放費。白天(8時——20時)停放費3元;夜間(20時——次日8時)停車費5元;公司職工辦理月卡停車費用50——80元,公司外人員辦理月卡停車費100——120元,月卡只限本車使用。
五、大貨車(2噸以上)、集裝箱車等大型車輛,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家屬區。
六、所有車主必須在指定泊位內停放,不得隨意亂停,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家屬區進出車路口。停放車輛,要注意行人,小孩玩耍的意外,保持車輛前后左右的距離以防碰撞。若車主不按規定隨意停放,造成一切后果由車主負責。
七、停車后駕駛者必須鎖好車門窗,調好防盜系統到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必須隨身攜帶,治安辦工作人員不負責看管車內任何物品。
八、嚴禁車主將有可能對其他車輛或人員構成危險的車輛停泊于家屬區內,進入家屬區車輛嚴禁載放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物品,因此而發生意外事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九、車輛帶貨駛出家屬區,必須有相應證明,屬貴重、大件物品或搬家時,必須由戶主到治安辦辦理放行手續,方可駛出。
十、不得在家屬區內試剎車、練習駕車、大型修車,有滴漏機油車必須清洗干凈。
十一、車輛進入家屬區不得鳴笛,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愛惜公物,不得損壞車輛進入管理系統和小區設施,損壞照價賠償。
十二、車主停車出入卡遺失,要立即到治安辦申明、補辦,否則后果自負。
十三、車主不得刁難、辱罵或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妨礙治安辦工作人員執行公務。
十四、治安辦僅提供家屬區車輛停放場地及管理,不負責保管。如車輛丟失或損壞,治安辦不負責賠償。車主與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過程中,治安辦應積極配合車主,提供監控錄像等相關證據,便于車主理賠手續辦理。
十五、本規定由武裝保衛部負責解釋。
夜間值班管理規定文件篇十四
一、施工現場內嚴禁存放大量的易燃易爆物品。確因工程需要,必須經工程管理部門領導同意,安環部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由指定人員負責運至指定的地點進行施工。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押運和使用,應由政治可靠、責任心強、熟悉易燃易爆物品的危險性和管理使用方法以及發生事故處理方法的人員專人負責。
三、確因生產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由使用班組提出書面申請和材料計劃單,經所屬部門領導審核,由分管領導批準后,提交物供部門采購。
四、物供部門在易燃易爆物品入庫時,除倉管員外,公司有關人員應到現場監收,并做好監驗收記錄。
五、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存放在危險品倉庫內,設置“嚴禁煙火”標志,并有專人負責管理。管理人員應熟知易燃易爆物品的火災危險性和管理貯存方法以及發生事故處理方法。
六、易燃易爆物品進庫時,必須加強入庫檢驗。若發現品名不符,包裝不合格,容器滲漏時,必須立即轉移到安全地點或專門的房間內進行處理。
七、易燃易爆物品庫房應有隔熱、降溫、防爆型通排風裝置。
八、易燃易爆物品的庫房的所有電氣設施必須符合安全規程防爆要求,每天下班前應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九、嚴禁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內進行明火及可能產生火花的作業。
十、檢修場所和班組辦公室內不宜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物。剩余少量的汽油應盛在專用帶蓋鐵桶內并置于防火箱內,并標有“嚴禁煙火”的警告標志。
十一、對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執行“五雙”制度(即雙人保管、雙鎖、雙人領、雙人用、雙帳)。領用時需有關部門領導批準。
十二、在保管、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中,若發生丟失、被盜和其他事故時,應立即向所屬部門領導和保衛部報告,并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依法嚴肅處理。
夜間值班管理規定文件篇十五
為切實維護患者的合法權益、提高病歷質量和創建和諧的醫療就醫秩序,根據衛生部20xx年9月1日發布的《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結合我院的工作實際,進一步規范和強化我院住院病歷復印的管理。
一、住院病歷復印時間: 根據我院工作實際及相關規定,我院住院病人復印病歷的時間為患者出院 72小時后。
二、住院病歷復印唯一合法地點:病案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將病歷在其它地方復印病歷。
三、病歷復印合法人員:根據相關法規,以下四種人為病歷復印的合法人員,病歷屬于患者的隱私 ,其他人員無權復印患者的病歷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
3、保險機構;
4、公檢法部門。
四、病歷復印必須向醫院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1、申請人如為患者本人的,必須提供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2、代理人申請復印病案應持患者身份證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患者簽名及按指印的委托書。
3、申請復印未成年人病案需持監護人身份證、患者戶口本或出生證原件。
4、申請人如是死亡患者近親屬應當提供患者的身份證明原件、死亡證明、近親屬的身份證、能證明與死者近親屬關系的 法定證明材料 。如申請人為死者近親屬代理人,還要有代理人身份證、死者近親屬簽名及按指印的委托書。
5、申請人為保險機構工作人員須提供保險合同、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身份證、患者或其代理人簽名按指印的委托書。保險公司核??撇殚啽艏韧袩o住院史,須提供承辦人員身份證、保險公司介紹信、保險合同上注明查詢以往住院史。 患者死亡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復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6、申請人如為公安、檢察、法院等執行公務的, 查閱或復印病歷必須出具證明材料、本人工作證件、身份證件,須兩人以上且已立案,并先到醫務科備案并辦理相關手續,由醫務科開具證明到病案室進行查閱或復印。
五、病歷復印的內容:
六、醫療機構只為申請人提供復印的病歷資料是:住院病歷中住院志(即入院記錄)、體溫單 、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手術同意書 、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出院記錄。
六、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對患者復印病歷、封存病歷的權力、內容以及復印病歷收費等問題做了明確的規定:
1.患者本人親自來院復印病歷的,須攜帶掛號證(病歷號)、身份證或戶口簿等有效證件。
2.患者親屬代理(被委托)復印客觀病歷的,除上述證件外,還應攜帶代理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 等有效身份證件以及病人的委托書,到醫務科登記填表后去病案室辦理。
3.正在住院的病人病歷中的客觀病歷資料須由科室指派的本院工作人員攜帶到病案室去復印。
4.糾紛病歷由科室領導、負責人或當班工作人員直接與醫務科、醫患協調辦公室聯系,按照《條例》規定辦理。
5.按《條例》中規定可以復印的客觀病歷包括:門(急)診病歷,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查報告單)、醫學影象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 、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及出院總結。
6.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死亡病歷討論記錄、疑難病歷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應當在醫患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封存和啟封。
7.按照規定病歷復印需收取一定的費用。
夜間值班管理規定文件篇十六
1、涉密計算機必須與非涉密計算機網絡實行物理隔離,禁止以任何形式接入任何非涉密計算機網絡。
2、涉密計算機要專機專用。在使用、管理、維護等方面要嚴格區別于非涉密計算機,禁止混用、亂用。
3、每臺涉密計算機均須確定專人負責日常管理,并明確使用人員及使用手續,嚴格控制使用范圍。
4、涉密計算機的編號及密級要按照要求,統一粘貼于計算機主機和顯示器正面左上角的位置。
5、在涉密計算機中產生存儲的各類涉密文檔、圖表、圖形(多維圖形)、數據等,應在文檔首頁左上角用三號黑體字標注密級標識。因標注密級標識影響程序正常運行的,在文件或文件夾名稱上標注。
6、涉密計算機內存儲的國家秘密信息輸出時,接受輸出信息的載體均要按照相關涉密載體的保密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7、涉密計算機的維修應在單位進行,維修時將硬盤涉密信息導入到移動涉密存儲介質中,并由本單位兼職保密員現場監督,確保所存儲的國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8、涉密計算機的報廢,要首先辦理涉密計算機的變更手續,經批準變更后方可辦理報廢手續。
9、加強放置涉密計算機場所的管理,減少無關人員進入。要按照安全保衛的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防盜措施,防止涉密計算機丟失。電磁輻射泄漏超標的涉密計算機,必須安裝電磁干擾器。
夜間值班管理規定文件篇十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統一管理公司公務車輛,有效使用公司車輛資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公務車輛遵循管理部統一調度使用的用車原則。公務車輛是指屬于公司系統所有的車輛,包括高層管理人員公務配車、公務車、施救車等。
第三條 公司公務車輛必須遵守統一的使用原則,嚴格執行既定的用車管理制度和程序。
第二章 車輛使用程序
第一條 高層管理人員公務配車的統一使用管理范圍,由所屬部門優先使用;公司銷售專用車由銷售部優先使用;售后施救車由所屬部門的售后服務部優先使用。對上述車輛的使用,管理部有權監督并根據公司經營的需要進行臨時調配。
第二條 除高層管理人員使用公務配車的車輛外,本公司其他人員用車均須事前向管理部申請調派并填寫“派車單”,由管理部根據派車執行公務的輕重緩急調度派車。不按規定申請的,一律不得使用公務車輛。
第三條 公務用車審批程序:員工因公務使用車輛,必須填寫“派車單”,經部門經理審核后交由管理部統一派車。用車超出一天以上的,須經總經理審核后方可交由管理部統一派車。
第四條 公務車輛的使用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駕駛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駕駛執照一年以上且取得公司管理部發放的準駕證(a證)。公務車輛停用期間,必須停放在公司或管理部預先指定的地點。
第五條 所有公務車輛原則上不外借,確因工作關系需外借的,須填寫“派車單”經由相關部門負責人報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外借,但是仍然必須執行本規定的派車制度。
第六條 私事用車的特別規定:
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員工的私事用車。公司對于部門經理級以上的中高層管理人員和其他承擔重要職責的人員,可以考慮其對公司的貢獻程度和因履行職責、執行公務等所影響個人家庭生活的狀況,在不影響公司經營需要的前提下安排車輛。
任何人員的私事用車均必須嚴格執行派車制度和程序,即填寫“派車單”,經總經理批準核定后,交由管理部統一調度。私事用車前后不得超過兩天。
私事用車必須遵守公司公務用車的制度規范使用車輛,同時還執行收費使用制度,除非得到公司總經理的特別免費批準。使用費用包含車輛損耗費和油費,按照實際使用的公里數計算,每公里收費標準為1元。過路過橋費由私事用車人自行承擔,不得報銷。
私事用車人領用車輛時必須首先在管理部登記確認領用時間和初始公里數;用車完畢,應及時將車鑰匙和車輛交還管理部并登記確認交還時間和最終公里數,如在交車驗車時發現車輛有刮痕或故障,私事用車人承擔所有的維修費用。
第三章 車輛保養維護
第一條 公務車輛的保養維護由管理部負責。專職司機對公務車輛的保養維護承擔責任。管理部經理根據本制度統一安排公務車輛的保管事務,專職司機根據管理部經理的工作安排履行職責并執行具體事務。
第二條 管理部必須建立公務車輛檔案,包括:公務車輛的原始資料(購置材料或租賃記錄)和行駛證、保險單、稅單等行車必備有效證件。
管理部經理應履行車輛管理的首要職責,包括定期的證照核對、油卡的購買,以及按照本規定監督執行派車制度等。
專職司機有義務保管公務車輛的相關證照,并負責根據車輛的情況及時申報車輛年審、保險和保養、維修、檢驗等。對于未遵守公務用車制度的出車任務,專職司機有權拒絕執行,否則應承擔違章用車的連帶責任。
第四條 車輛的維修保養應在我司售后部進行。簡單故障和保養維護的,維修工單經管理部經理審核確定,按成本價結算,結算總價超出1000元以上的維修項目,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五條 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必須立即維修、更換零件的,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到外單位修理的,專職司機或者其他駕駛人員應立即與管理部經理電話匯報請示,并事后及時按車輛維修報批程序補辦手續。
第六條 公務車輛的油料執行油卡制度,油卡由管理部統一購買,專職司機和其他駕駛人員統一向管理部根據實際需要領用。車輛使用期間的臨時外出購油應事先及時向管理部經理匯報確認。只有經批準審核后的油料費用才能報銷。
第七條 所有到外單位保養維護的公務車輛,財務部有責任監督執行公務車輛保養維護費用和外購油料費用的報銷。
第四章 車輛使用人的職責
第一條 專職司機和其他車輛使用人(下統稱“車輛使用人”)領用車輛出車時,必須對車輛正常使用必需的各種證件有效性進行檢查,并仔細檢查車輛性能。發現異常的,應立即報告管理部,否則應自行承擔有關責任。
第二條 車輛使用人不得私自將車輛轉借他人使用,更不得將車輛交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第三條 車輛使用人完成任務后,必須及時返回公司,停放在指定區域,并將鑰匙交回管理部。
第四條 若車輛使用人夜間將車輛停放在外,如若車輛被盜或受損,依具體情況由車輛使用人承擔相應責任及損失。
第五條 車輛使用人負責公務車輛的清潔衛生。
第六條 車輛使用人必須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管理法規,嚴禁酒后駕車。
第七條 車輛使用人有義務保守公司商業秘密,維護公司的全面商業利益,尤其嚴禁泄露在駕駛公務車輛期間所知悉的公司領導談話內容。
第五章 罰則
第一條 凡因酒后駕車、無照駕駛和其他嚴重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等受到交通處罰的,由車輛使用人承擔經濟責任,管理部有權在接到處罰的該車輛使用人的當月工資中直接抵扣,并視情節給予通告批評、罰款(50—500元)等管理部處分。
第二條 如因車輛使用人違法違章,以及不當使用致使公務車輛損壞、機件故障的,由車輛使用人承擔修復公務車輛所需的維修費。因交通事故產生的賠償費等,由管理部視具體情節擬定費用承擔方案交由總經理決定。
私事用車和私自用車產生的車輛損壞、機件故障和交通事故的賠償費等,由車輛使用人承擔全部責任和所有維修、賠償費等損失。
第三條 未經許可使用公務車輛,或者公車私用、擅自將車輛轉借他人使用的,一次罰款500元,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四條 車輛使用人未按規定及時交還車鑰匙的,每次罰款50元,并承擔公
務車輛延遲交還期間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五條 專職司機,包括執行公務駕車任務的其他人員,擅自泄露公司領導與他人談話內容的,處以管理部處罰并視情節給予50—500元的罰款。
第六條 公司員工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管理部有權根據視違章情節給予通告批評、罰款(50—500元)等管理部處分。屢次違反或造成嚴重后果的,管理部有權加重處罰。
第六章 其它
第一條 本制度由管理部修訂并負責解釋,經總經理批準后生效。
第二條 生效日期:本規定自發布日起生效。
夜間值班管理規定文件篇十八
一、學籍檔案是高校教學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真實地記錄了學生在校期間的全部學習情況。為了進一步加強學籍檔案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學籍檔案須分別經教務部審核后方可歸入學院辦公室檔案部門。
三、學籍表上的各項內容應包括:學生姓名、系別、專業、課程名稱、成績分數、畢業時間、畢業證書號、學位證書號,以及需要說明的情況等一律用碳素墨水填寫完整,字跡要工整,課程蓋章要清楚,填寫分數要準確,不得涂改。
四、學籍表上必須有二級學院負責人和學生輔導員的簽字(用碳素墨水)或蓋章。
五、學籍表上的照片應為2寸正面免冠照片(分別為進校時照片和畢業時照片各一張)。
六、畢業生的學籍表應由教務部整理組卷、編目、輸入計算機,于學生畢業當年的12月底前向學院辦公室檔案部門歸檔。學院辦公室檔案部門負責編制檢索工具、安全保管及提供利用。
七、利用者需要出具單位人事部門介紹信和本人學歷證明,方可由學院辦公室檔案部門提供中文成績單一份。并在成績單復印件背面加蓋檔案部門印章。由教務部審核蓋章后方能生效。
八、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生效。
夜間值班管理規定文件篇十九
為加強幼兒園管理,確保全園師生在園安全。幼兒園按上級要求配置保安警用器械,為確保保安警用器械使用管理安全,特作如下規定:
一、幼兒園保安使用的警用器械主要為教育局配置五件套,包括警用鋼叉、橡膠輥、警棍等警用器械。警用器械是保安人員執行公務和制止犯罪時的專用工具和武器。
二、所配警用器械只供當班保安員執勤時攜帶和在緊急情況下使用,非值班、執勤人員嚴禁佩帶和使用,在使用警械對付犯罪分子過程中,當其失去反抗時應停止再次使用。
三、嚴禁將警械提供他人,無特殊情況或未經幼兒園批準,嚴禁將警用器械帶出。嚴禁用警械嬉戲打鬧,嚴禁將警械交于他人玩耍。警用器械任何時候不得使用在師生員工身上,不得用于其它物體上,以防損壞。
四、執勤保安員必須將警械隨身攜帶,不得隨意擱放或托他人代為保管,嚴禁丟失或損壞。
五、使用人員要愛護使用,如有丟失或非公損壞要予以賠償,并追究行政責任。誰丟失、誰損壞,誰賠償,當分不清具體責任人時,由該崗位人員共同賠償。
六、保安人員要定時、定點武裝上崗。交接班時,交接班人員要做好交接驗收工作,確保其處于安全正常使用狀態。
七、對發生損壞和丟失的器材,使用人要有書面的報告材料,經園審閱后根據情況酌情處理,并將報告存檔備查。
八、安保器材保管人員要定期核對器材使用帳目,發現問題要及時向園長匯報。
九、器材如有機械故障,應及時上報幼兒園說明情況并進行更換。
十、以上制度須嚴格執行,如有違反將予以嚴肅處理。
夜間值班管理規定文件篇二十
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4日訊(記者馬常艷)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出臺《檢察微信公眾號管理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從設立、應用、管理及保障等各環節對檢察微信公眾號運行管理作出明確規范。這是繼出臺檢察微博管理辦法后,最高檢加強檢察新媒體規范化、制度化建設的又一重要舉措。
《暫行辦法》將檢察微信公眾號明確劃分為各級檢察機關及所屬機構登記注冊的官方微信公眾號和檢察人員以公開職業身份信息登記注冊的檢察人員微信公眾號兩類。檢察微信公眾號的功能主要是弘揚法治精神,推進陽光檢務,加強檢察宣傳,深化便民服務,保障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促進構建良性互動的檢察公共關系。
《暫行辦法》專門列出了檢察微信公眾號信息發布的禁止性內容,其中明確強調,檢察微信公眾號不得開展商業營銷等與檢察職業不相符的活動,或發表與檢察職業不相符的言論。
《暫行辦法》要求,檢察官方微信公眾號應當結合工作需要設置檢察機關門戶網站、案件信息公開、行賄犯罪檔案查詢、法律咨詢服務、控告申訴舉報(預約)、檢察官以案釋法等相關鏈接,拓寬服務平臺,積極開展在線法治宣傳和便民服務。要完善與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及時妥善回應網民通過微信途徑提出的舉報、控告、申訴等訴求。
《暫行辦法》強調,檢察微信公眾號開設單位和開設個人應當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提高網絡安全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防止發生網絡信息安全事故。對違反法律法規、利用檢察微信公眾號發布有害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等情形,要作出相應處理。
近年來,最高檢黨組高度重視檢察機關網絡新媒體建設。最高檢檢察長曹建明要求,積極穩妥推進檢察機關“兩微一端”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培育扶植優秀檢察自媒體,打造檢察新媒體聯盟矩陣,全面提升新媒體時代檢察新聞宣傳工作水平。
據了解,目前全國檢察機關共開通微信公眾號3800余個,擁有粉絲(用戶)數量總計520余萬,發布微信作品100余萬篇。最高檢多次獲評“移動政務影響力十佳中央機構”“中國最具影響力政務新媒體”“政務突破獎”等獎項,多個地方檢察微信公眾號獲得中央網信辦頒發的“政務微信優秀公眾賬號”等獎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