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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師范大學管理學院擬錄取名單篇一
我院在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天津市相關的補充規定級我校相關規定,根據我院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及考試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招生規模
我院嚴格按照學校下達的2023年碩士生招生計劃級相關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
(三)錄取規則
我院mba考生錄取原則按照考生總成績(總成績 = 初試成績/3×70%+復試成績×30%)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再錄取調劑考生。復試成績、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
調劑考生可根據復試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錄取。總成績正好處在某專業(領域)錄取名額邊緣的總成績并列的考生,按照錄取名額錄取復試成績較高的考生。如果復試成績也出現并列的情況,則對名次并列的考生采取繼續加試的辦法。
(四)如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1. 復試成績不合格(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式考核成績之和,復試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
2.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擬錄取考生須在6月25日前將《政審表》用ems寄到我院,表格可從天津師范大學研究生院網站上下載。
3. 錄取為定向就業考生未按時提交定向就業協議。
4. 未按時提交畢業證書等需提供的材料。
5. 提供虛假信息。
(五)錄取類別
mba考生的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定向就業的mba學生按定向就業協議就業,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并交到天津師范大學管理學院,畢業后派遣至定向單位就業。定向就業的mba學生在學期間人事檔案、工資關系、戶口等留在原單位。
非定向就業的mba學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學校及天津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就業派遣等相關手續。
(六)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必須在6月25日前與招生單位、我校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并提交我校研招辦。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七)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八)原則上我校非全日制工商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擬錄取考生須于2023年6月25日前,將定向就業協議寄至天津師范大學管理學院(只接受ems寄送方式)。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將定向就業協議寄回我院,并報研究生院蓋章生效后方可發放錄取通知書。
天津師范大學管理學院擬錄取名單篇二
(一)調劑原則:按照“統籌兼顧、合理調節、積極引導、以生為本”的原則,做好考生調劑工作。
(二)工商管理(mba)調劑要求如下:
1. 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 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a區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 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 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均參加2023年管理類聯考筆試科目。
5. 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
(三)我院mba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四)我校設定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24小時。鎖定期間原則上不得解鎖。鎖定時間到達后,如我院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保留所填調劑志愿,等待我校選拔結果,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
(五)我院通過調劑系統管理平臺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如報名調劑的考生已經接受了其他招生單位的待錄取通知,視為主動放棄我校的調劑志愿。
考生應密切關注調劑系統內通知,須在收到復試通知后 12小時內通過調劑系統接受或拒絕復試通知,逾期不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我校將撤銷復試通知,遞補其他考生。如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及時確認導致復試通知逾期被撤銷的,責任由考生本人負責。
(六)我院在復試前對接受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信息進行公示。
(七)我校將通過調劑系統管理平臺對擬錄取的調劑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如考生已經接受了其他招生單位的待錄取通知,視為主動放棄我校的待錄取資格。
考生應密切關注調劑系統內通知,須在24小時內通過調劑系統接受或拒絕待錄取通知,逾期不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待錄取資格,我校將撤銷其待錄取通知,遞補其他考生。如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及時確認導致待錄取通知逾期被撤銷的,責任由考生本人負責。
天津師范大學管理學院擬錄取名單篇三
(一)復試方式:
針對目前的形勢,學院采取網絡遠程復試方式,通過網絡平臺完成復試的各項工作。首選研招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作為復試平臺,另外選取zoom會議作為備用平臺。
(二)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復試考生人數與招生規模一般不低于120%。如合格生源不足120%,按實際合格考生名單組織復試。
(三)復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
我院工商管理(mba)碩士復試時間安排在5月23日、5月24日。復試形式采取網絡復試的形式。
(三)復試資格審查
我院通過研招網復試平臺,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要求考生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復試當天,再次對考生身份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對于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須在6月19日之前提交學歷證書認證報告(境內學歷在教育部學信中心網站申請認證。境外學歷尚無認證報告的,請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系統網站申請認證),并將認證報告提交研招辦。考生不按時提交學歷證書認證報告或者提交虛假認證報告所造成不能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 考生在網絡遠程通過研招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具體操作辦法詳見《考生須知》)必須提交本人一下材料:
(1)第一志愿考生可5月15日開始提交,調劑考生5月21日左右提交;
(2)本人身份證原件正反面照片(分正、反面兩張上傳,請確保身份證表框完整,字跡清晰可見,亮度均勻);
(3)畢業證書原件照片;
(4)大學期間成績單(加蓋教務處公章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照片;
(5)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考生的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照片(在境外獲得學歷證書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照片)。
(6)初試準考證照片。
2. 考生對照個人實際情況在網絡遠程復試前通過研招網復試平臺還可以提供如下材料:
曾經更改過姓名或身份證號的考生,需提供考生本人戶口本原件照片或公安局開具的證明原件照片。
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和錄取。
(四)復試內容及方式
1.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兩部分。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一般包括外語水平測試和專業課測試;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包括綜合面試。
工商管理專業學位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2. 復試方式:
(1)個人專業能力考核。(每人約5分鐘)
對學生的個人專業素質進行綜合考察。考察內容包括考生的工作經歷、業績;對經濟、管理等基礎知識掌握的程度;邏輯思維與表達溝通能力,團隊精神和創業意識;思維應變能力和形象、儀表、氣質等。考察形式:考生個人自述和考官提問。
(2)英語水平測試。(每人口語約5分鐘)
考生用英語進行自我介紹,內容包括姓名、專業、學歷、所在單位名稱、職務、工作經歷和業績等。考官用英語對考生進行交流與提問,考察考生的英語聽說能力和應答水平。
(3) 綜合素質面試內容(每人約10分鐘)
綜合面試主要是通過案例分析形式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考核,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考核,考生對報考專業發展動態了解以及在本專業發展潛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會工作能力、實踐經歷考核,事業心、責任感、協作性、舉止禮儀、口頭表達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況等考核。
(4)政治復試,采取面試問答形式(每人約5分鐘)。
復試專 家須在面試情況表上做好詳細記錄,并現場獨立給出分數。復試要全程錄音錄像。
3. 復試評分及成績
復試成績總分100分。綜合素質面試占50%,個人專業能力考核占20%,英語水平測試占20%;政治考試成績占10%。
在同一時間段每組試題相同的基礎上,復試成績采用二次平均值計算的方法以消除各組之間的差異。
天津師范大學管理學院擬錄取名單篇四
2023年研究生錄取工作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選拔綜合素質優秀的考生,著力加強對考生創新能力和專業素養的考查;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
1. 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使拔尖創新人才能夠脫穎而出。
2. 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 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全面考察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 增強服務意識。強化服務理念,做好綜合保障、政策咨詢等服務工作,為考生營造良好的復試考核環境。
5. 考生參加復試的過程須符合當地要求,堅決做到人才選撥“雙戰雙贏”。
6. 參與復試的相關人員要熟悉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提前做好應對準備,逐一落實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處置突發事件,責任到人。
7. 切實落實研究生復試工作主體責任,學院主要負責同志對本單位研究生復試工作要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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