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優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物業服務合同糾紛 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例篇一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方以[公開招標方式][邀請招標方式][協議方式]選聘乙方提供前期物業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 ________________.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 [辦公][商業] 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 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和委托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二(以實際驗收清單為準)
第二部分 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 甲乙雙方應當就業主入住前的服務事宜簽訂書面協議,明確服務的范圍、費用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等事項。業主入住前的服務范圍一般包括:
1.對已接收的物業進行維護。
2.做好公共區域的清潔工作(施工垃圾的清理、施工場地和料場的清潔由甲方負責)
3.協助甲方做好業主入住時的交房、接待以及與物業服務相關的咨詢等工作。
以上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不得攤入業主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三條 業主入住后,乙方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公共綠地、景觀的養護。
5.清潔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7.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采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負責編制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約定對物業裝飾裝修提供服務。
11.發現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12.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3.設立服務監督電話,并在物業區域公告欄等醒目位置公示。
14.其他服務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 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 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見附件五)提供服務。
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的服務標準不得低于《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規范(一級)(試行)》中規定的相應要求。
第四部分 物業服務期限
第五條前期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 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干制][酬金制]方式。
第七條 包干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 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 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____物業: 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內容。
3.乙方應當定期向業主公布公共服務收支情況。
第八條 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 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 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____物業: 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為交納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其他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 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 ________,計 ___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 ________,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 ___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5.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并按[季][半年] ________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使用情況。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應當從甲方通知的收房期限屆滿之日起計收。業主辦理入住手續時預付[季度][半年] 的物業服務費。此后按[季度][半年][一年] ____________交納,具體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申請裝飾裝修時,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與其訂立書面的裝飾裝修服務協議。除約定收取裝飾裝修服務費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管理費、門卡工本費、開工證費、管線圖費等與裝飾裝修有關的費用。
如收取裝飾裝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后7日內將押金全額退還。
第十一條 停車服務費按露天停車場車位 ________元/個/月、地下停車庫、停車樓車位 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收取。
乙方應當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對業主自有物業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以參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三條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托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六部分 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并監督實施。
2.在辦理業主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約________平方米,位置為__________ .
3.在辦理業主入住后[3個月]________月內,向乙方移交本物業的竣工總平面圖;在辦理業主入住[30日]________日前,向乙方移交本物業的其他相關資料。資料清單見附件六。
4.在雙方委派專業人員辦理完相關資料、圖紙的移交后[5日]____________日內,負責與乙方一起對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逐項進行驗收,登記列表,并經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確認。
5.提供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工程驗收資料,并按照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6.按規劃設計要求,為業主戶內配置[電卡式計量表][燃氣的輸卡式計量表][遠程抄送式水表]__________;各個分區[獨立單獨計量]________,例如,[樓道照明][車庫][庭院照明][動力用電][電梯][水泵]__________等單獨計量的電表;使用臨水、臨電的,應當按物業的性質承擔相應的費用差價。
7.解決開發建設遺留問題。
8.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9.按時繳納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自有物業的服務費用。
10.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在辦理業主入住手續30日前,向甲方提交本物業的入住工作計劃。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特約服務費。
3.可以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托給第三方;乙方應當將委托事項及受托企業的信息在物業區域內公示;乙方與受托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責任。
4.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并為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5.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6.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采取告知、勸說和建議等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7.不得擅自將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用于經營活動;將其用于廣告、房屋租賃、會所經營、商業促銷等活動的,應當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并征得相關業主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每半年公布收益情況,接受業主監督;所得收益歸相關業主所有,分配及使用由相關業主共同約定。
8.不得擅自占用本物業區域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
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盡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并及時恢復原狀。
9.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應當與甲方及相關業主協商解決。
10.屬于甲方保修的業主自有物業,業主提出修理申請的,乙方應當給予協助,并對施工現場提出管理要求。
11.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業主(包括仍有未售出房屋的甲方)的權利義務
1.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2.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3.有權聘請專業機構對酬金制收費方式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
4.有權監督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經營收益及使用情況。
5.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6.按照相關規定交存、使用和續交專項維修資金。
7.按照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與特約服務費。
8.有關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七部分 合同終止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決定在服務期限屆滿后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屆滿3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八條 服務期限未滿,但業主大會已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的,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3個月前書面通知甲、乙雙方;新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終止前移交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的相關資料及屬于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區域,并按時撤出本物業區域。
第十九條 本合同終止后尚未有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的,乙方應當繼續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服務,在此期間的物業服務費用仍由業主按本合同約定標準交納。
第二十條 本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等;乙方應當協助甲方或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八部 分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由于甲方開發建設遺留問題導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務內容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乙方在服務期限內擅自撤出的,應當按照[服務剩余期限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后拒不撤出本物業區域的,應當按照[延遲撤出期間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或業主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甲方或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業主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當按照[逾期每日萬分之五]__________的標準承擔相應的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除本合同第七部分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或業主造成損失的,解約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本物業的具體情況和服務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對違約責任進行詳細約定。違約行為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五條 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屬于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自身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九部分 爭議解決
第二十七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或者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北京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或______________申請仲裁。
第十部分 附則
第二十八條 雙方約定自首戶業主入住前[30日]________日,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辦理承接驗收手續。
第二十九條 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執法活動和救援等公共事務,各方應當配合,不得阻撓。
第三十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書面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補充的內容不得與本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的內容相抵觸。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招投標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須在招投標備案時提交主管部門一份。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并作為《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三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糾紛 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例篇二
甲方(業主大會):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業主大會)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公約》的約定,甲方通過招標、議標等方式選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物業名稱)實施本物業區域的物業管理服務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積: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托服務事項
第三條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分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分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承重墻體、梁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墻外墻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不屬市政部門管理的)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公廁、____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的管理。
8.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項目使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______承擔。
第十條 停車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于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余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于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于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車位權屬系業主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元/個·月標準或按占地面積(包括公攤面積)_____元/平方米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 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系。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或開發建設單位所有,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 乙方利用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征得甲方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傭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歸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的規定納入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管理。
第十五條 乙方接受業主委托,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1.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財務預算和決算,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3.制訂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審批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項目和使用預算,負責組織對物業設施、設備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
5.定期聽取乙方關于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的報告,并定期向業主公布報告;
6.代表本業主參加因物業管理活動發生的訴訟;
7.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監督乙方實施物業服務的其他行為;
9.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托雙方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0.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2.協助乙方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依約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3.協助乙方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配合做好相關業主的工作,并協助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4.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協調業主、使用人與乙方的關系;
5.負責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續籌;
6.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7.協助乙方對業主和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協調、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相關遺留問題;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范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托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并委托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或進行法律訴訟,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7.根據甲方授權,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8.根據甲方授權,采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及公眾管理制度的行為;
9.根據甲方授權,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布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10.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并做好書面記錄和簽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收費方式),經依法議定后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為,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并且每六個月應公布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委托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并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并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章 物業管理用房
第十九條 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含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用房)、位于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其他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產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第七章 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屆滿前三個月內,甲方作出續聘或選聘的決定,在甲方與續聘或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二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業項目因拆遷等原因滅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業服務合同無法正常履行;
3.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按本合同履行義務的,經業主大會決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致使物業管理活動無法正常開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條 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在辦理交接期間,乙方應維護本物業小區正常的生活秩序,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支付費用。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筑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損害,達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按多收費用的3倍標準給予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管理服務不能達到本合同“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標準賠償損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萬分之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九條 雙方約定,以下條件下所致的損害,可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維修、養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而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的(除排危搶險情形以外,乙方應事先通知業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的障礙和損失。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一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三十二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請調解,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訴;也可選擇以下_______方式解決:
1.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人民法院訴訟。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_______起生效。
物業服務合同糾紛 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例篇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物業服務合同范本,物業服務合同范本。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占地面積: 平方米;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類型: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和公共環境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及清潔衛生。
5.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8.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物業服務合同范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 責任人采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第五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后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合同范本《物業服務合同范本》。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并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六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筑(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并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第七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并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合同糾紛 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例篇四
甲方:—————餐飲有限公司
乙方: 性別: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身份證號: 戶籍所在地址: 戶籍所在地聯系電話:郵編: 現居住地址: 現居住地聯系電話:
第二聯系電話:郵編: 為維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自__年_月_日始至__年_月_日止,合同期限為__年。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同意擔任______崗位工作。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部門或崗位。
第三條 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工作規范和標準、作業流程、考核標準等規定,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
三、勞動報酬、福利
第四條 在乙方付出正常勞動前提下,甲方每月____日前支付乙方薪資。在乙方的薪資收入中,包含甲方提供的各項福利待遇和補貼等工資性報酬及甲、乙雙方需繳納的社會保險(乙方須按時到相應機構自行繳納)。具體薪資標準根據乙方工作崗位和職責不同按甲方薪資制度執行。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工裝、培訓、食宿等相應的福利待遇(詳見甲方制定的福利待遇條款)。
四、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續訂
第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即時解除勞動合同,并不給予乙方任何補償,如乙方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損害賠償責任: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根據甲方有關規定應予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損害甲方利益的;
4)故意或無意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的;
5)提供虛假個人信息和身份證明、履歷、學歷、職業資格、醫療證明等材料的;
6)自動辭職或等同于自動辭職的;
7)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甲方有關規定的。
第七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同意后,按離職程序辦理相關手續。乙方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支付補償費。
第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 本合同期滿前____日,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續訂,并簽訂《勞動合同續訂書》 。
第十條 經濟補償與賠償: 甲方無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經濟補償。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賠償甲方培訓費等費用。
第十一條 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調不成,當事人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其它:
第十三條 與乙方工作相關的甲方交乙方保管使用的所有文件資料和因工作需要交乙方保管使用的甲方資產,乙方均應辦理領用手續,并妥善保管正當使用。乙方因任何原因離職,均應如數向甲方交還所有甲方的文件資料和資產,如因乙方保管或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丟失或文件泄露,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方蓋章,乙方親筆簽名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親筆簽名):
物業服務合同糾紛 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例篇五
甲方:**區人民醫院(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和保證**區人民醫院安全防范、保潔質量及維護水電路的正常使用,經雙方友好 ,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醫院安保、保潔、洗滌、水電路日常維護工作委托乙方管理,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1、保潔(人員隨科室投入使用而逐步增加,費用和前面的相同)
a、門診大樓(9層):大廳、急診科、輸液室、辦公室、報告廳、通道、電梯;
b、醫技綜合樓(5層):檢驗科、放射科、功能科;
c、外科大樓:內兒科、婦產科、外一科、外二科、及icu、手術室;
d、醫院的外圍環境:車場、走廊;公廁衛生;
e、洗滌房:床單、被套、醫務人員、手術室服裝的洗滌。
(注:各幢樓房外墻清潔等高空作業不在服務范圍內,若需清潔,費用另計)。
2、安保服務:整個醫院的安全防范及兼管氧氣房的正常使用。
3、水電服務:水電路的日常維護及電梯的日常管理(不含材料更換費)。第三條 人員配置
1、和諧衛士:5人,其中2人兼管電梯和氧氣房;
2、水電技工:1人;
3、保潔(洗滌)人員:10人;
(注:人員隨工作量增加而增加,具體事項雙方共同協商)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安、保潔、水電服務費;
2、負責支付保潔人員工作服裝及水、電、保潔消耗品的費用;
3、無償為乙方提供保安住房及保潔用水、用電;
4、對乙方服務應隨時監察檢查,發現質量問題及時要求乙方改進和完善,達到質量標準;
5、教育有關人員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共同維護甲方良好環境,愛護院內公共設施;
6、為乙方提供辦公(或倉庫)用房1間,在各科室、各服務點,提供必要的工具存放處;
7、負責協調和明確保安、保潔的工作職責;合理調整手術室、急診科、icu、洗滌房保潔員的上下班時間;
8、積極采納乙方的合理化建議,協助乙方妥善處理有關投訴,為乙方提出合理化管理服務建議和意見;
9、負責處理非乙方因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10、有主管人員協助乙方做好保安、保潔、水電等醫院后勤服務工作;
11、對乙方配置服務人員不滿意的可提出更換意見;
12、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水、電、保潔消耗品的訂購,其采購流程(雙方協商約定)按規定運作;
3、對工作時間及人員安排可進行適當的調整,并保證承包項目的服務質量,接受甲方的監察、指導;
4、保證按時發放人員工資;
5、管理人員每天到現場管理,業務上隨時與甲方各科室主管領導交流和溝通;
6、認真完成承包范圍內規定的工作項目,確保質量及安全防范;
7、乙方人員要統一著裝,衣帽整潔,在工作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醫院相關規定,出現違法違規行為后果由乙方負責;
8、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若乙方主管負責人不在工作現場,乙方臨時負責人應接受甲方主管保潔負責人的監察指導,并按甲方安全管理要求、保潔標準進行各項工作;
9、乙方派出一名主管及一名消耗品管理人員,全面負責日常保潔工作、質量檢查、緊急情況的處理;
10、乙方教育工作人員愛護甲方建筑物及室內各種設施,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在工作期間拾到任何物品第一時間尋找失主或及時交甲方管理人員,通過失物招領歸還失主;
11、乙方在作業中應嚴格要求工作人員,做好各項防護措施,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
12、在工作過程中要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安全工作,在工作中發現的工傷,由乙方負責;
13、乙方合理向甲方申請配備保潔所需的各種機械、設備、工具、材料、藥劑和日用品等;
14、乙方在工作過程中要對甲方財產物資進行妥善保管、使用,對故意損壞、遺失,乙方負賠償責任。
1、本合同承包金額為:**元人民幣(大寫:**元整)。
2、付款方式:甲方以現金或轉賬支票方式,于次月5日(如遇休息日或節假日,付款日期提前)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承包服務費**元整,在合同最后一個月結清所有合同余款(**元)。
合同期限1年,自20xx年9月10日至20xx年9月9日。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承包費用,經乙方催討后仍未支付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違約責任要求賠償;
2、乙方嚴重失職造成甲方因保潔、保安、水電工問題影響正常工作的,經期限整改達不到標準,甲方可以解除合同;3、任何一方發生嚴重違約后,在收到對方書面通知一個月內仍不能采取補救措施,對方可以解除合同。
1、如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期限內向乙方付費,經乙方催討后仍未支付時,對逾期未付的費用每逾期一周,按金額的3‰收取滯納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進行優質的服務,給甲方造成惡劣影響和損失時,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3‰違約金。
1、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區人民醫院物業服務人員配置及財務預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物業服務合同糾紛 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例篇六
隨著人們對居住環境要求的提高,物業管理公司的作用愈發突顯。根據我國《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21條的規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是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由建設單位與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書面合同。由于辦理房屋產權證需要一定時間,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的物業服務費用通常按照房屋買賣合同中載明的房屋建筑面積計算,而這一面積往往與房屋產權證載明的房屋實際建筑面積略有差異,而實踐中,當事人爭議的物業服務費用與房屋面積的認定有密切關系。
從我國立法和實踐的角度考慮,可以將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大致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條例》第21條規定的,建設單位與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雙方簽訂的前期合同。結合《條例》第25條規定“前期物業管理協議作為業主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組成部分”,業主在接受房屋買賣合同的同時,也須承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效力。
第二類是開發商與業主簽訂的前期合同。這類物業合同在實踐中并不常見,在《條例》中也沒有體現。
第三類是開發商自行指定的物業管理人與業主簽訂的前期合同。這類前期合同規定了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的權利義務關系,這類糾紛在實踐中最為常見,通常是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對物業服務費用的爭議。
《條例》對于物業管理方式僅推行了“市場型專業化管理模式”,即單一的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各省、市、自治區大都以《條例》為基礎,根據實際狀況制定并實施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以及地方行政性文件。因此在現有的物業服務管理模式下,關于前期物業服務費用的具體內容主要體現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物業服務合同混合了委托、雇傭、保管等法律關系,雖然《條例》中21次提及“物業服務合同”,但并沒有對合同的訂立、效力等方面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
筆者認為,從適用性的角度出發,只能將條例規定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擴大到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視為業主委托建設單位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
(一)承擔主體
就主體而言,各省、市、自治區大致都以某時間節點為限,將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由建設單位轉移給業主。例如《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汕頭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江西省物業管理條例》、《唐山市物業管理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均以竣工后出售或交付物業買受人為時間節點《威海市實施<物業管理條例>辦法》則規定以業主入住為時間節點。
(二)計算標準
《條例》對前期物業服務費用的計算標準沒有明確的規定,絕大多數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均規定,前期物業服務費用的計算以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內容為標準。在單價一定的情況下,物業服務費用的高低與房屋面積的多少成正比,因此房屋建筑面積的認定對于物業服務費用爭議的解決至關重要。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是建設單位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故合同約定的房屋面積與購房合同中載明的房屋建筑面積一致。然而當房屋建筑面積發生變化時,物業服務合同又該如何履行?此時的物業服務費用怎樣計算才公平合理?
在物業服務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積關系到物業公司的服務成木,即業主需要支付的對價。假設某建設單位與甲物業管理公司簽訂了前期物業服務協議,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按房屋買賣合同載明的房屋建筑面積為標準計算。乙(自然人)購房后與甲物業公司簽訂承諾書,同意繼續履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后因乙對甲物業公司的服務不滿意,拒絕繳納物業服務費,甲公司多次催繳未果提起訴訟。在此期間,房屋產權證辦理完畢,其載明的房屋實際建筑面積多于合同載明的房屋建筑面積。
筆者認為,要合理的認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積,就要對以下方面有一定的認識。
(一)認定面積的標準
1.促進效率
標的的數量和質量是合同履行必不可少的要素。甲物業管理公司與乙簽訂了《前期物業服務協議》,但此時房屋產權證尚未辦理完畢,業主和物業公司無法準確測量并確定房屋實際面積。若待產權證辦理完畢才簽訂物業服務協議,不僅會影響物業公司盈利,還會影響業主對房屋的使用權,故合同標的面積只能以乙購房時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中載明的房屋面積為準,使雙方得以及時履行合同,既符合各方利益,又使合同更有效率。
2.考慮合同雙萬的真買意思
我國《合同法》規定,合同各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行使權利。約定的基礎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只有當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真實,合同才具有法律約束力。物業服務合同的內容主要是業主要求物業管理公司為所購房屋提供物業服務,且定期支付一定的管理費用。顯然,物業公司提供物業服務的成木以房屋實際面積為基礎,業主也希望物業公司的服務范圍涵蓋其所購房屋實際面積的每一平米。上例中,房屋的實際面積大于合同載明的房屋面積,在這種情況下,物業公司的利益容易受到損害:相反,若房屋的實際面積小于合同載明的房屋面積,業主作為弱勢一方,利益更加容易受到損害。因此,應當認為雙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的真實意思表示是以房屋的實際面積為物業管理費用的計算基礎。
(二)變更標的房屋面積的時間節點
對時間節點的認定關系到雙方爭議的金額。在此,筆者提出以下四種認定標準加以比較。
1.以房屋產權證載明時間為準
這種認定標準相對比較權威和準確。房屋產權證上載明的時間精確到日,并且有公信力,雙方當事人比較容易認可。然而,房屋產權證為業主所有,若業主為少繳物業費用故意隱瞞物業公司,則物業服務合同標的的面積無法變更。
2.以業主收到或應當收到房屋產權證時間為準
這種認定標準考慮到房屋產權證送達業主的時間相對于辦理完畢時間往往會有延遲。業主知曉房屋實際面積變更后再進行物業服務合同的變更有利于保護弱勢的業主方的利益。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其他證據證明業主收到或應當收到房屋產權證,例如郵寄憑單等。且不能排除因不可抗力致使業主沒有收到房屋產權證的情況,這時對事實的認定就更加困難。
3.以業主告知物業公司房屋產權證載明的房屋實際面積的時間為準
這種認定標準考慮了物業公司和業主雙方的知情權,對雙方都相對公平。然而,這種標準使業主負擔了告知義務,而告知的主動權在業主方,故需要在合同中明文規定,否則該標準無可行性。
4.以雙方變更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時間為準
這種認定標準充分尊重了雙方的意思自治,將時間節點體現在合同中使得該標準具有法律約束力,該標準可行的前提是業主如實履行告知義務。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積認定困難的問題普遍存在,卻因為物業管理費用的單價較低容易被忽略。鑒于業主對房屋的使用權相對持久,如不能合理認定房屋面積,會給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帶來隱形的損失。
不同情況下對房屋建筑面積的測量標準可能不同,因此,類似的差額是不可避免的,但如果能夠完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考慮到合同履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種種情勢變化,就能有效規避由此引發的糾紛。
建議購房者在與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增加條文,約定“物業服務費用的計算依據以政府部門文件載明的面積或面積衡量標準為準”。同時,物業服務合同應當約定業主在房屋面積實際面積變更后的及時告知義務,具體的變更時間節點可由雙方自行商定,可以依據房屋產權證上載明的時間,也可以依據雙方變更服務協議的時間,但應當適當傾斜于業主作為弱勢方的利益。如此,合同各方就可以在標的房屋實際面積與約定面積不符時,公平誠信的繼續履行合同,有效的避免因變更合同或啟動訴訟程序帶來的低效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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