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
為規范抗菌藥物的合理應用,促進分級工作進行,需要制定并實施相應的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小編今天為你整理了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篇一
根據抗菌藥物特點、臨床療效、細菌耐藥、不良反應、當地經濟狀況、藥品價格等因素,將抗菌藥物分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與特殊使用三類進行分級管理。
(一)分級原則
1、非限制使用:經臨床長期應用證明安全、有效,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較小,價格相對較低的抗菌藥物。
2、限制使用:與非限制使用抗菌藥物相比較,這類藥物在療效、安全性、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藥品價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為非限制藥物使用。
3、特殊使用:不良反應明顯,不宜隨意使用或臨床需要倍加保護以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而導致嚴重后果的抗菌藥物;新上市的抗菌藥物;其療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臨床資料尚較少,或并不優于現用藥物者;藥品價格昂貴。
抗菌藥物分級具體見附件二抗菌藥物分級表。
(二)分級管理
1、“限制使用”的抗菌藥物,須由主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開具處方(醫囑)。
2、“特殊使用”的抗菌藥物,須經抗感染或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認定的專家會診同意后,由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醫師開具處方(醫囑)。
3、臨床選用抗菌藥物應遵循《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根據感染部位、嚴重程度、致病菌種類以及細菌耐藥情況、患者病理生理特點、藥物價格等因素加以綜合分析考慮,參照“各類細菌性感染的治療原則”,一般對輕度與局部感染患者應首先選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藥物進行治療;嚴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對限制使用抗菌藥物敏感時,可選用限制使用抗菌藥物治療;特殊使用抗菌藥物的選用應從嚴控制。
4、緊急情況下臨床醫師可以越級使用高于權限的抗菌藥物,但僅限于1天用量,并做好相關病歷記錄。
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篇二
一、醫院實施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抗菌藥物分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與特殊使用三級。
(一)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經長期臨床應用證明安全、有效,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較小,價格相對較低的抗菌藥物。
(二)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與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相比較,在療效、安全性、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藥品價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為非限制級藥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具有明顯或者嚴重不良反應,不宜隨意使用的抗菌藥物;需要嚴格控制使用避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的抗菌藥物;新上市不足5年的抗菌藥物,療效或安全性方面的臨床資料較少,不優于現用藥物的抗菌藥物;價格昂貴的抗菌藥物。
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目錄由衛生部制定。
二、預防感染、治療輕度或者局部感染應當首先選用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嚴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對限制使用類抗菌藥物敏感時,可以選用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嚴格控制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使用。
三、醫院應當對本機構醫師和藥師進行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知識和規范化管理的培訓。醫師經考核合格后獲得抗菌藥物處方權,藥師經考核合格后獲得抗菌藥物調劑資格。
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經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經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
四、臨床應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應當嚴格掌握用藥指征,經抗菌藥物管理工作組指定人員會診同意后,由具有相應處方權醫師開具處方。門診醫師不得開具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
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會診人員由具有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經驗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癥醫學科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和感染專業臨床藥師擔任。
五、緊急情況下,醫師可以越級使用抗菌藥物,處方量應當限于1天用量。如果需要繼續使用,必須經過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癥醫學科醫師和感染專業臨床藥師會診,會診同意使用該級別級抗菌藥物后,授予治療時間段范圍內的使用權(包括使用藥品名稱、使用數量等)。
六、醫院當嚴格控制門診患者靜脈輸注使用抗菌藥物比例(不超過xx%)。
七、利用信息化手段,促進抗菌藥物合理應用。
1、如抗菌藥物使用人員權限(抗菌藥物的分級管理,有相應資格的醫師才能開具相應級別的抗菌藥物、特殊使用級的抗菌藥物經會診后,要使用的,根據會診結論,給予限期內的使用權限,包括品種、數量,過期自動取消)
2、處方審核系統(自動識別處方的合理性、提示處方醫師藥品的配伍禁忌、藥品相互作用、不良反應等)
3、I類清潔切口(特別是4類代表手術)抗菌藥物使用的規范管理,對I類切口使用抗菌藥物(預防)作嚴格限制,衛生部規定預防用藥不超過30%。更不允許治療性使用抗生素(權限),凡是I類切口需要治療性使用抗菌藥物時,須會診后,根據會診結論,給予使用品種、使用期限的權限。超品種、超期限不能使用(權限限制)。
4、門診醫師不得開具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
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篇三
為規范我院抗菌藥物的合理應用,根據國家衛生部頒布的《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以及《重慶市衛生局關于印發重慶市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分級管理目錄的通知》(渝衛醫〔20XX〕150號),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將抗菌藥物分為非限制使用級、限制使用級與特殊使用級三級進行分級管理。
一、分級原則:
①非限制使用級:經長期臨床應用證明安全、有效,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較小,價格相對較低的抗菌藥物;
②限制使用級:經長期臨床應用證明安全、有效,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較大,或者價格相對較高的抗菌藥物;
③特殊使用級:指具有明顯或者嚴重不良反應,不宜隨意使用的抗菌藥物;需要嚴格控制使用,避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的抗菌藥物;療效、安全性方面的臨床資料較少的抗菌藥物;價格昂貴的抗菌藥物。
二、分級管理
①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經培訓并考核合格后,可授予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經培訓并考核合格后,可授予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經培訓并考核合格后,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
②藥師經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方可獲得抗菌藥物調劑資格。
③醫院通過微機系統對各級取得相應資格的醫生處方權進行限定。
三、分級使用
①抗菌藥物治療住院患者微生物樣本送檢率≥30%,接受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治療的住院患者微生物檢驗樣本送檢率≥50%;接受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治療的住院患者微生物送檢率≥80%。
②臨床醫師根據診斷和患者病情需要合理開具抗菌藥物,有藥敏試驗結果證實時,依據藥敏結果結合臨床實際情況選擇抗菌藥物。
③預防感染、治療輕度或者局部感染應當首選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下列情況可選用限制級抗生素,但細菌培養及藥敏證實非限制級藥物有效時則應盡可
能改用非限制級藥物。
a、感染病情嚴重或癥狀嚴重者
b、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發生感染;
c、病原菌只對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敏感的感染。
④使用、更改抗菌藥物,應在病例中記載選用、更改抗菌藥物理由。
⑤使用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應由具有主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開具處方并簽名。
⑥使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應具有嚴格臨床用藥指征或確鑿依據,經抗感染或有關專家會診同意,處方需經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開具并簽名。
⑦緊急情況下臨床醫生可以越級使用高于權限的抗菌藥物,但僅限于一天用量,并做好相關病歷記錄。
⑧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不得在門診使用。
>>>下一頁更多精彩“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
p副標題e
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篇四
一、抗菌藥物分級原則:
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實行分級管理。根據安全性、療效、細菌耐藥性、價格等因素,將抗菌藥物分為三級:非限制使用級、限制使用級與特殊使用級。具體劃分標準如下:
(一)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是指經長期臨床應用證明安全、有效,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較小,價格相對較低的抗菌藥物;
(二)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是指經長期臨床應用證明安全、有效,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較大,或者價格相對較高的抗菌藥物;
(三)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
之一的抗菌藥物: 1、具有明顯或者嚴重不良反應,不宜隨意使用的抗菌藥物; 2、需要嚴格控制使用,避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的抗菌藥物; 3、療效、安全性方面的臨床資料較少的抗菌藥物; 4、價格昂貴的抗菌藥物。 二、抗菌藥物分級管理辦法:
(一)臨床選用抗菌藥物應根據感染部位、嚴重程度、致病菌種類以及細菌耐藥情況、患者病理生理特點、藥物價格等因素加以綜合分析考慮,一般對輕度與局部感染患者應首先選用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進行治療;嚴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對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敏感時,可選用限制使用級藥物治療;特殊使用級藥物的選用應具有嚴格臨床用藥指征或確鑿依據。
(二)抗菌藥物處方權限:住院醫師處方權限為非限制使用級藥物,主治醫師處方權限為非限制使用級及限制使用級藥物,副主任醫師及主任醫師處方權限為非限制使用級、限制使用級及特殊使用級藥物,但特殊使用級藥物須經會診授權流程后方能使用。住院醫師、主治醫師在值班或急診時遇到嚴重感染的情況,或門診遇到患者復診需要繼用上級醫師所開處方,可越級使用高于權限的抗菌藥物,但必須報科主任同意,且僅限于1次用量并做好相關病歷記錄。
(三)特殊使用抗菌藥物應用流程:
1、臨床科室需要應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的,平時必須請特殊使用級藥物會診授權專家小組成員會診或查房后,由副主任醫師或主任醫師使用,同時完成分級管理的會診授權流程,在病歷中還必須有
相應會診記錄或查房記錄(需注明“特殊使用抗菌藥物會診授權專家”)。臨床科室應先與醫務科聯系后再進行會診授權申請。
2、會診專家接到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會診授權申請后,應到現場會診,病情特別嚴重的還可請相關的臨床藥師、微生物室專家參與會診。會診專家完成后應通知臨床科室。
3、夜間及節假日無法會診時,值班醫師可臨時使用1次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但必須在病程記錄中寫明充分依據及請示專家小組成員或科主任同意。
4、門診不得使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
(四)藥師發藥時應核對醫師處方章,發現超權限抗菌藥物處方不予發藥。對于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藥師要嚴格審核處方。
三、督導考核:
1、醫院使用抗菌藥物分級管理軟件,嚴格控制抗菌藥物處方權限。
2、醫院抗菌藥物合理應用指導小組對各科室抗菌藥物分級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對不合理用藥情況提出糾正與改進意見。
3、對違反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的科室及個人,醫院將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將降低抗菌藥物使用權限,直至停止處方權。
4、藥師未按照規定審核抗菌藥物處方分級權限,醫院將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將取消其藥物調劑資格。
四、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會診授權專家小組:(見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文件)
周末及節假日呼吸內科及感染病科二線值班
注:1、本目錄收錄我院現有35個抗菌藥物品種。
2、本目錄所列抗菌藥物只包括全身作用的抗菌藥物(含抗真菌藥物)。不包括抗結核藥、抗麻風病藥、抗病毒藥、抗寄生蟲藥。
3、利奈唑胺僅限萬古霉素及替考拉寧效果不好或有禁忌時才能使用。
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篇五
根據《衛生部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下稱指導原則)和《衛生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的通知》(衛辦醫發〔2024〕38號)精神,要求醫療機構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級管理原則,建立健全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明確各級醫師使用抗菌藥物的處方權限。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
一、分級原則
(一)“非限制使用”藥物(即首選藥物、一線用藥):療效好,副作用小,價格低廉的抗菌藥物,臨床各級醫師可根據需要選用。
(二)“限制使用”藥物(即次選藥物、二線用藥):療效好但價格昂貴或毒副作用大的藥物,使用需說明理由,并經主治及以上醫師同意并簽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藥物”(即三線用藥):療效好,價格昂貴,針對特殊耐藥菌或新上市抗菌藥其療效或安全性等臨床資料尚少,或臨床需要倍加保護以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性的藥物,使用應有嚴格的指征或確鑿依據,需經有關專家會診或本科主任同意,其處方須由副主任、主任醫師簽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目錄”(見附件)由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根據指導原則和衛辦醫發〔2024〕38號)的規定制定,該目錄涵蓋全部抗菌藥物,新藥引進時應同時明確其分級管理級別。
藥事管理委員會要有計劃地對同類或同代抗菌藥物輪流使用,具體由藥劑科組織實施。
二、使用原則與方法
(一)總體原則:嚴格使用指針、堅持合理用藥、分級使用、嚴禁濫用。
(二)具體使用方法
1、一線抗菌藥物所有醫師均可以根據病情需要選用。
2、二線抗菌藥物應根據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醫師簽名方可使用。
3、三線藥物使用必須嚴格掌握指針,需經過相關專家討論,由副主任、主任醫師簽名方可使用。緊急情況下未經會診同意或需越級使用的,處方量不得超過1日用量,并做好相關病歷記錄。
4、下列情況可直接使用二級及以上藥物。
(1)重癥感染患者:包括重癥細菌感染,對一線藥物過敏或耐藥者,臟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發感染。
三、督導、考核辦法
(一)藥事管理委員會、藥劑科及醫務科定期開展合理用藥培訓與教育,督導本院臨床合理用藥工作;依據《指導原則》和《實施細則》,定期與不定期對各科室應用抗菌藥物進行監督檢查,對不合理用藥情況提出糾正與改進意見。
(二)將抗菌藥物合理使用納入醫療質量檢查內容和科室綜合目標管理考核體系。
(三)檢查、考核辦法:定期對門、急診處方、住院病歷包括外科手術患者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情況進行隨機抽查。
1、門診、急診抗菌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藥物檢查考核要點:
患者基本情況書寫,包括年齡、性別、診斷;
抗菌藥物使用情況,包括名稱、規格、用法、用量、給藥途徑、是否按抗菌藥物分級管理規定用藥等。
2、住院病人抗菌藥物檢查考核要點:
(1)抗菌藥物開始使用、停止使用、更換品種和超越說明書范圍使用時是否分析說明理由,并在病程記錄上有所記錄;
(2)抗菌藥物使用必須符合抗菌藥物分級管理規定,當越級使用時,是否按照規定時間使用或履行相應的手續,并在病程記錄上有所反映;
(3)抗菌藥物聯用或局部應用是否有指征,是否有分析,并在病程記錄上有所記錄;
(4)使用或更改抗菌藥物前是否做病原學檢測及藥敏試驗,并在病程記錄上有所反映;對于無法送檢的病例,是否已在病程記錄上說明理由。
(四)對違規濫用抗菌藥物的科室及個人,醫院將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將降低抗菌藥物使用權限,直至停止處方權。
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篇六
⒈醫師經過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培訓并考核合格后,具備醫師職稱的授予一線抗菌藥物處方權, 主治醫師職稱的授予二線抗菌藥物 處方權,副高級以上職稱的授予三線抗菌藥物處方權。
2.藥師進行抗菌藥物相關專業知識和規范化管理培訓,經過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應的抗菌藥物調劑資格。
3、 明確抗菌藥物分級目錄,對不同管理級別的抗菌藥物處方權進行嚴格限定, 明確各級醫師使用抗菌藥物的處方權限, 工作形式: 由醫務科下發抗菌藥物分級目錄, 組織各科室醫師認真學習或集中學 習。 負責人:科主任 藥劑科、醫務科對各級醫師處方權限嚴格把關,并讓每位醫師明 確自己的權限。
4、 抗菌藥物的使用率和使用強度控制在合理范圍內。住院患者抗菌藥物使用率不超過 60%; 門診患者抗菌藥物處方比 例不超過 20%。
工作方式:
(1) 組織全體醫師學習抗菌藥物使用率和使用強度的合理規 范,做到人人知曉認可,并在承諾書上簽字。
(2) 科主任嚴格把關,對本科是臨床醫師醫囑、病歷、處方按 標準嚴格監管,發現違規現象,立即糾正。
(3) 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組成員,由組長組織分成門診和病房兩組,定期對抗菌藥物使用率和使用強度進行檢查,處罰,公示和 反饋。
5、 開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與評估,定期開展抗菌藥物臨床應 用檢測,分析我院及臨床各科室抗菌藥物使用情況,評估抗菌藥物使 用適宜性;對抗菌藥物使用趨勢進行分析,出現使用量異常增長、使 用量排名半年以上居于前列且頻繁適應癥超劑量使用、 企業違規銷售 以及頻繁發生藥物嚴重不良反應等情況,要及時上報院領導。
看過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范本的人還會看:
1.
2.
3.
4.
5.
上一篇:幼兒園的教師簡單工作計劃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