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將方法呈于案前,即為“方案”。方案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方案范文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制定 教師績效考核的五個標準篇一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服務和促進義務教育的科學發展為目標,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教師績效為導向,著力構建符合教育教學和教師成長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促進廣大教師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貢獻智慧和力量。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充分發揚民主,增強績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結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職員工的德、能、勤、績。
二、基本原則
實施績效考核工作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三、考核對象
實施績效工資的義務教育學校正式工作人員。包括學校領導、教師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一般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
四、考核內容和方法
考核內容以教職工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的自覺性、能力和業績。績效考核分平時績效考核和年度績效考核。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考核工作按規定的程序與年度考核結合進行,根據被考核對象平時工作表現及年度考核述職情況量化評分。學校正校級領導由教育主管部門考核,副校級及其他教職工由學校考核。
(一)學校正校級領導績效考核主要考核學校領導的工作態度、管理水平、工作績效等方面。由教育主管部門組織校級領導績效考核小組和學校教職工評分,總分為100分。考核小組及教職工評分各占總分的50%.
(二)教師績效考核主要考核教師的職業操守、育人成效、專業水平、教學效果、教研成效等方面。由學校組織教師績效考核小組和年級組(學科組)及學生評分,總分為100分。其中中學教師考核小組評分占總分的50%,年級組(學科組)考核評分占總分的40%,中學生評分占總分的10%;小學四、五、六年級教師考核小組評分占總分的50%,年級組(學科組)評分占總分45%,小學生評分占總分的5%;小學一、二、三年級教師考核小組評分占總分的60%,年級組(學科組)評分占總分的40%(年級組、學生對教師考核、評分具體內容見附件一、二、三)。
(三)工勤人員的績效考核主要考核他們的職業道德、工作能力、服務意識、工作效果等方面(具體考核內容見附件四)。由學校績效考核小組和教師評分,總分為100分。考核小組和教師評分各占總分的50%。
(四)班主任績效考核主要考核班主任的班級管理、關愛學生、學生教育、學生轉化、學生評價、溝通家長、教學科研、日常管理、協調利用教育資源等方面,具體考核內容及量化計分辦法見《上饒縣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評分細則》(饒縣教發[20xx]7號)。由學校績效考核小組評分,滿分為100分。考核結果作為發放班主任津貼的依據。
(五)學校對教職工的績效考核總體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考核,具體考核內容及量化計分辦法為:
考核共計100分,其中考勤2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學過程20分、教育教學業績30分。
(1)考勤(20分)。主要考核教職工出勤情況。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考核辦法由學校績效考核小組制定。考核依據為學校(單位)考勤記載。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
(2)工作量(30分)。各校以全縣教師周標準工作量同類學校工作量為系數1,把教師實際周課時按學科系數折算成周標準課時數,除以全縣同類學校周標準工作量,得出教師個人周標準工作系數,教師個人周標準工作系數乘以工作量分值(30分),即為教師工作量得分。教師工作量得分可以超出30分。計算公式為:
教師個人周工作系數=教師個人周標準課時同類學校周標準工作量
教師個人周工作量得分=教師個人周工作系數30
(教師個人周標準工作課時的計算辦法見附件五)
各學校(單位)要合理搭配教職工的工作量,盡量使教職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學過程(20分)。主要考核教職工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工作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和安全管理職責履行情況、工作態度、責任心。專任教師重在考核備、教、批、輔、考、研等常規教學落實情況和教學研究及教學研究活動參與情況。要引導教師把教學工作落實在平時,積極參與教學研究活動,提高課堂教學效益,實施素質教育。從事非教學工作的人員的此項考核各校要制定相應的細則。
(4)教育教學業績(30分)。主要考核教職工的工作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和工作的實際效果。專任教師兼有其它社會工作的,要根據兼職情況將本項考核分值按照一定比例分解為教學分與兼職分,分項考核計算本項得分。非專任教師的教育教學實績考核,由學校依據崗位任務目標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務制定詳細的考核細則,認真嚴格搞好考核并量化為分數。特校教育教學實績考核可以根據自身特點制定切合自身實際的考核細則。
(六)各類人員績效考核得分計算辦法(計分結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一位數): 學校正校級績效考核得分=縣級考核小組考核得分50%+教職工評價平均分50% 初中教師(含副校級領導)績效考核得分=學校考核小組考核得分50%+年級組(或學科組)考核得分40%+學生評價平均分10%。
小學四、五、六年教師(含副校級領導)績效考核得分=學校考核小組考核得分50%+年級組(或學科組)考核得分45%+學生評價平均分5%。
小學一、二、三年級教師(含副校級領導)績效考核得分=學校考核小組考核得分60%+年級組(或學科組)考核得分40%。
工勤人員績效考核得分=學校考核小組考核得分50%+教師評價平均分50%。
五、考核程序
(一)平時績效考核的工作程序
平時績效考核要堅持準確及時、簡便易行、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月度記錄為基礎,每學期考核一次。
1、教師本人在每月末將本月的教育教學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政治思想表現情況以及出勤等情況如實記錄。
2、教師所在教研組或年級組在每學期末根據教師月工作記錄,并結合其平時實際表現,客觀公正地提出檔次建議和寫出評語,并報主管領導審核。評語中應指出教師的工作成績和不足,并提出工作指導意見。
3、學校將平時績效考核結果和意見及時反饋教師本人。
(二)學年度績效考核的工作程序
學年度績效考核堅持發揚民主、全面客觀、公開公正的原則,采取第二學期末集中考核的辦法進行,每學年考核一次。
1、教師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年度個人總結,并在一定范圍內述職。
2、學校考核工作小組按照教師績效考核指標體系采取多種有效方法對教師進行績效考核,結合平時績效考核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提出考核等次建議。
3、校長對學校考核工作小組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議進行審核,確定考核等次。
4、將績效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師。如教師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可以通過正常渠道向學校考核工作小組和學校主管部門申訴。
六、考核等次的確定和結果的使用
(一)學校領導的績效考核等次由教育主管部門根據績效考核得分確定,其他教職工績效考核等次由學校根據績效考核得分確定。考核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90分(含)以上定為優秀,70分(含)以上定為稱職,60分(含)以上定為基本稱職,少于60分及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評為不稱職:歧視侮辱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惡劣影響的;私自辦班或進行有償家教的;向學生推銷、代購教輔資料和其他商品,向學生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的;曠課或請假超過國家規定的天數的;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的;采取罷教等方式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有其他嚴重損壞教師形象和聲譽行為的。被評為不稱職的人數不占比例。
(二)績效考核結果作為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對履行了崗位職責、完成了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及其他工作任務并經考核定為基本稱職以上的教職工,全額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崗位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視不同的考核等次發放;對不稱職的教職工,全部扣除基礎性績效工資(崗位津貼),不得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績效考核的結果同時作為教職工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依據。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為依據。每位教職工績效考核總分減去70分,即為教師個人獎勵性績效考核得分。教師個人獎勵性績效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除以全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職工獎勵性績效考核得分即為教職工個人應得的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計算公式為:
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
教職工個人獎勵性績效考核得分全校獎勵性績效考核得分總和
=教職工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額
七、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1、義務教育階段各中小學校要根據以上考核指導辦法完善具體考評方案(細則),考評方案(細則)必須在經過教代會或教職工全會討論通過(有半數以上的與會人員到會,且得到到會人員三分之二的多數人員同意),報縣教育局審批后方可執行。考評方案(細則)一旦經過教代會或教職工全會通過,一般不再改動,如果運行時發現方案(細則)有明顯漏洞或顯失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通過上述程序通過。考評的各項得分必須有原始依據印證。
2、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后,要在本校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天。有意見的要及時核實,考核分值有誤的,必須重新確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并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復核、申訴,各責任部門必須嚴格執行規定,認真做好復核、申訴的答復工作。
3、各義務教育學校要成立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考核分配具體實施工作。工作機構由學校領導和教職工代表3-9人組成,校長任組長,考核小組成員中教職工代表不得少于1/3。考核小組成員可由學校行政會議提名或民主推選,經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通過的方式產生。
學校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從嚴處理。
八、紀律要求
1、實行本辦法后,各中小學校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發放津貼補貼,不得擠占學校公用經費和項目資金發放津補貼,不得違反規定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發放津貼補貼,不得利用學校其他收入,違反收支兩條線規定坐收坐支,私自發放津貼補貼。
2、縣教育局把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納入各單位年度工作任務目標考核內容,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和管理。教育局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鄉鎮和學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情況進行督查。
3、凡違反有關紀律和規定的,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組織程序嚴肅追究校長、分管校長和財務人員的黨紀政紀責任。
九、借用人員由借用單位負責考核并發放績效工資。借用人員包括支教人員、跟班學習人員、單位借用人員等。
十、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實施。
十一、本辦法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制定 教師績效考核的五個標準篇二
組長:張仕財(校長)
成員:文忠德(副校長)、胥德勝(教導主任)、李祥(大隊輔導員)、王欣(團支部書記)、高大琴(教研組長)、段姣嬌(教研組長)、張鈺(少先隊輔導員)婁忠山(教師代表)、。
1、考核共計100分:其中師德師風10分,考勤15分,工作量15分,教育教學過程30分,教育教學業績30分。
2、特殊加分10分(此項作為校園領導對為校園作出特殊貢獻,服從校園安排并認真完成任務的老師,根據具體狀況給予適當的獎勵性加分)
1、既要按勞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錢看,大力提倡無私奉獻、團結協作和主人翁精神。
2、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職責,崗位目標完成狀況,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3、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獎勤罰懶,重實際,重貢獻,看工作質量,看效益優先。
4、既要充分保護老教師的利益,又要讓優秀的中青年教師脫穎而出。
(一)、師德考核(10分)
1、熱愛教育事業,為人師表。如因師德有問題導致學生家長到校園或上級有關部門上訪,造成嚴重后果或不良影響的,經調查核實每次扣除師德考核1分。
2、全面貫徹教育方針,面向全體學生、關心學困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侮辱女學生。如發現并造成惡劣影響或造成必須經濟損失的,一經查實,一次扣除2分。
3、熱愛學生,關心群眾,顧全大局,服從分配,努力完成本職工作,用心完成校園交給的臨時任務。如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的或不理解校園安排,工作職責心不強造成較大影響的,一次扣除2分。
4、教師務必認真參加政治學習,不遲到早退,有事辦好請假手續。認真做好每學期工作筆記,不做與政治學習無關的事。違反一次扣1分。
5、不得在全鎮統一舉行的各類競賽活動和統考中弄虛作假。違規者扣除師德考核1分。
6、工作推諉,不服從分配(校園各室、教研組等安排的工作務必服從,有不同意見能夠保留),違者一次扣1分。
7、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影響,危害校園聲譽,違者一次扣1分。
8、搞不正當之風,搬弄是非,影響團結,造成不良影響每次扣2分。
9、教師穿著儀表、舉止不禮貌者(如:男教師穿拖鞋、背心,女教師穿低胸衣服、過份分散學生注意力的奇裝異服進入教室,隨地吐痰,講粗野話等)發現一次扣0.5分。
10、嚴禁在上班期間打牌或打麻將等,違者每次扣2分。
(二)教師出勤(15分)
1、一學期工作期間,無病事假者記15分;教師出勤按照《三江口鎮中心小學教師出勤管理制度》執行。病假累計超過30天或事假累計超過15天此項不記分;無故曠工1天以上此項不記分。
2、曠課每節扣4分,遲到、中空、早退每次扣1分。
3、曠會議每次扣3分。
4、病假務必有醫院的證明,若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療(以出院單為憑)。
5、法定產假、婚假、喪假等不扣分。
6、學歷進修的教師,不算公假,也不算事假,經校園同意后,以文件通知的天數為準自行調課參加,未經校園同意私自調課者,按曠課處理。
7、教師外出培訓,參加教研活動等,務必先把課程對調好。
(三)工作量(15分。)
1、除語、數、英語、科學學科外的其他學科系數為1,英語、科學、數學和一、二年級的語文系數為1.1,三、四、五年級的語文的系數為1.2,六年級語文系數為1.3。
2、教師的周工作量=周所任課時量×該科系數
3、此項滿分為15分、高出15分的只記15分、高出部份在特殊加分項體現。
(四)教育教學過程(30分)
1、教學資料上交——計劃、總結、校園要求的資料(4分)
3、教師備課(5分)
4、作業布置與批改(10分)
5、聽課與評課(6分)
6、考試及試卷分析(2分)
7、教研活動(3分)
(五)教學效果(30分)
1、按鎮統考試名次,從高到低依次按每低一個名次相差1分。
2、教師帶語數多科頭的按最高分名次記分。
3、后勤人員、非檢測科目及教師的成績得分以全校教學一線教師教學成績的平均分。
4、①因教師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導致的安全事故,安全考核分扣2分。②遇到安全事故不及時制止,放任事故發生,一次扣2分。
1、考核結果作為評優選先、年度考核的依據。
2、作為年終績效考核的依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決,扣績效考核分數(總分÷月份):
(1)造成教育事故,影響惡劣的;
(2)因職責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3)工作不負職責;
(4)有違法犯罪行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5)不能認真履行職責,師生評價很低的;不服從校園管理,經常無理取鬧,影響校園工作正常開展的;
(6)不講社會公德,言行不檢點,嚴重損害教師形象和校園聲譽的;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制定 教師績效考核的五個標準篇三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為落實教師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穩定基層教師隊伍,激發廣大教育工作者教書育人的工作熱情,特制定本方案(試行)。
以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推動義務教育持續、均衡發展為目標,以增強教師愛崗敬業的積極性為導向,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規律、有利于教師成長、設置科學、考核體系完善的學校及教職工考核評估制度,全面提高學校整體辦學水平,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義務教育。
成立xx中心校教師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各中小學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退休、退職、退養人員均執行生活補貼。其中,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標準由縣人事、財政部門確定,按月發放;退職人員按照同職級退休人員標準的70%確定;退養民師按照在職教職工績效工資增加平均額的70%執行。
1、分類管理,區別對待。因各中小學校情差異很大,不便于集中統一管理,把學校分成四個層次:兩中學、三小學、五村小、五教學點。同類學校之間通過協商一致的原則盡可能制定基本統一的標準。
2、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要切實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在此基礎上,照顧到教師之間不宜拉得過大。
3、激勵先進,注重實績。建立考核體系,完善考核內容,對于師德師風、安全工作、單位的農遠管理與應用實行一票否決,特別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工作貢獻。
4、導向驅動,杠桿調節。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要向一線傾斜,向學習反思型教師傾斜,向善管理會創新的班子成員傾斜,特別要向在魅力德育和高效課堂等辦學特色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班子成員、教研組長、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傾斜。
5、客觀公正,便于操作。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程序規范,公平公正;簡便易行,利于操作。
1、中心校獎勵基金:每學期按xx元左右設立獎勵基金,用于在魅力德育、高效課堂和各種全鄉性教育教學活動的獎勵。
2、各中小學校長績效工資:教學點、村小和五大校校長(含中心校辦公室人員)分別按xx鄉實際人均水平的1、1、1、2和1、3設立基金,由中心校統一組織對以上人員的專項考核。
3、切除以上兩塊后,中心校按各校上崗教師數,并結合教師余缺數和xx鄉人均水平等有關情況,分配到各學校作為班主任(含管理人員)、考勤、工作量或超課時、教育教學過程和成果等獎項津貼資金。
1、獎勵性績效工資設為班主任(含管理人員)津貼、考勤津貼、工作量(超課時)津貼、教育教學過程與成果等獎勵項目,具體項目和標準在中心校指導下按學校分類協商確定。
2、班主任津貼根據學校層次和實際運作情況,由同類學校協商確定。
3、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以績效考核結果為依據。每位教職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全校績效工資總量除以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得到一個分值,此分值乘以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即為教職工個人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
計算公式為:
教職工個人績效工資額=全校績效補貼總額÷全校績效考核得分總和×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
4、獎勵性績效工資分為上半年(1-6月)和下半年(7-12月)兩次考核造冊,由縣教育局審核后報縣財政局打入教師個人工資卡上。
5、各中小學校長、中心校辦公室人員的績效工資,由中心校根據他們的績效考核結果統籌確定。
其他管理類人員由各中小學制定統一標準,組織考核實施。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職工出勤情況。病假、事假都要扣分,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考核依據為學校(單位)考勤記載。
2、工作量。量化出學校所有崗位周工作量。全體教職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學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除以全校教職工總數,得出學校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除以學校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為教職工工作量得分。計算公式為:
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學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教職工總數。
教職工工作量得分=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分值。
各學校要合理搭配教職工的周工作量,盡量使教職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學過程。主要考核教職工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工作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和安全管理職責履行情況、工作態度、責任心。專任教師重在考核備、教、批、輔、考、研等常規教學落實情況和教學研究及教學研究活動參與情況。要引導教師把教學工作落實在平時,積極參與教學研究活動,提高課堂教學效益,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4、教育教學業績。主要考核教職工的工作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和工作的實際效果。專任教師兼有其它社會工作的,要根據兼職情況將本項考核分值按照一定比例分解為教學分與兼職分,分項考核計算本項得分。
5、在師德師風方面,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及有關規定,構不上組織處理的,酌情扣除績效考核得分。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績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績效考核為0分,不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1)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課時、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
(2)在編不在教育教學現崗位的;
(3)經組織批準,脫產進行學歷學習的;
(4)因玩忽職守造成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的;
(5)有其他嚴重損壞教育形象和聲譽行為的;
各中小學要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量化考核細則,規范辦學行為,樹立良好形象。
1、各中小學要根據以上考核指導意見完善具體考評方案(細則),考評方案(細則)必須在經過職代會或教職工全會討論通過(有半數以上的與會人員到會,且得到到會人員三分之二的多數人員同意)。考評方案(細則)一旦經過職代會或職工全會通過,一般不再改動,如果運行時發現方案(細則)有明顯漏洞或有失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通過上述程序通過。
2、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后,要在本校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見的要及時核實,考核分值有誤的,必須重新確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并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復核、申訴,各責任部門必須嚴格執行規定,認真做好復核、申訴的答復工作。
3、各中小學要成立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工作機構由學校領導和教職工代表3-9人組成,校長任組長,考核小組成員中教職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組成員可由學校行政會議提名或民主推選,經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通過的方式產生。
學校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從嚴處理。
1、實行本辦法后,各中小學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發放津貼補貼,不得擠占學校公用經費和項目資金發放津補貼,不得違反規定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發放津貼補貼,不得利用學校其他收入,違反收支兩條線規定坐收坐支,私自發放津貼補貼。
2、中心校把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納入各學校年度工作任務目標考核內容,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和管理。中心校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學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情況進行督查。
3、凡違反有關紀律和規定的,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組織程序嚴肅追究校長、分管校長和財務人員的黨紀政紀責任。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制定 教師績效考核的五個標準篇四
根據《xx績效工資實施辦法》文件精神,根據我園的實際情況,由“xx幼兒園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確定《xx幼兒園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方案》,提交教職工大會審議,并于xx年xx月xx日召開全體教工大會,一致通過該方案,通過后予以公示。具體方案如下:
為落實幼兒園全體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規范幼兒園內部分配辦法,以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探索建立科學規范的教師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努力推進幼兒園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實施對象:我園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發放時間:幼兒園教職工績效工資12月末每年集中發放一次。
管理崗位津貼、工作量津貼、業績獎勵津貼。
考核工作原則上以月為單位進行,業績考核可以學期和學年為單位進行。績效工資管理考核方案要充分征求廣大教師的意見,做到統籌兼顧,接受廣大教職工的監督。
(一)園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園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由xx中心校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
(二)幼兒園獎勵性績效工資。
1.實施對象。
包括幼兒園教師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
2.主要構成。
幼兒園獎勵性績效工資由管理崗位津貼、工作量津貼、業績獎勵津貼三部分構成。各項目標準由幼兒園根據本園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確定。
(1)管理崗位津貼。
班主任津貼按班容量xx人以下每月xx元,xx至xx人每月xx元,xx人以上每月xx元,由每班按xx名班主任平分,利益共享,責任共擔。
其他管理崗位津貼由幼兒園根據實際自行決定。兼任多個管理崗位職務的人員的職務津貼由幼兒園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考核分配細則。
(2)工作量津貼。
工作量考核包括正常出勤工作量(每月xx元)、超工作量(超課時、超員)及所承擔的工作職責等。
a、教師必須完成幼兒園安排的工作量,實行超員津貼。
各班級人數在基數基礎上按超出的人數加分,每超xx人加xx元。(大班基數xx人、中班基數xx人、小班基數xx人)
b、幼兒園安排的加班(xx小時以上為半天),每半天加xx元。
c、代課每半天加xx元,可以累加。
d、寒暑假、節假日、雙休日加班每天xx元。(以幼兒園安排的加班計算)
注:加班每月封頂xx元。
(3)業績獎勵津貼(xx元)
a、工作考核:業績獎勵津貼每月xx元。(每增加事假半天,工作業績扣xx元。)
師德表現每月xx元。
安全責任每月xx元。(出現安全事故的費用,由本班班主任xx人承擔一半,園內承擔一半。)
b、各項獎勵(本園認可的)。
1.獲獎先進;
2.特定的組織活動等;
3.個人比賽、指導獲獎;(第1至第3按照幼兒園獎懲方案執行)
4.課題科研成果獎。(園級單項xx元、學區級xx元;市級單項xx元;省級單項xx元;國家級單項xx元。
說明:上級部門已發放相關獎金,幼兒園不再重復發放。
(三)其他具體事項。
a、關于受處分人員、請假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其他人員的有關規定。
1、受處分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下列辦法執行:
(1)受市級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處分期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按實際獎勵性績效工資減半發放。
(2)受學區內警告處分的,按實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75%發放。
2、請假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下列辦法執行:
(1)長期事病假的績效工資不發放。
(2)當月事病假累計達到5天(含節假日)的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不發放;事病假累計達到15天(含節假日)的不參與學年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3)當月曠工累計達2個工作日,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不發放。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不參與學年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4)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b、對遲到、早退、不參加集體活動或無故曠課、曠工的,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單位分配工作的,幼兒園根據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量化考核辦法,適當扣發當月獎勵性績效津貼。對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違反師德規范,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c、以下獎懲納入年度考核及評先評優的依據,不做為績效工資獎勵。(論文教師學歷、撰寫教育教學論文、經驗總結、課例、案例、隨筆,獲獎或發表并收入匯編獎勵。)
(四)嚴重違紀違規:依據《教師法》第xx章法律責任第xx條精神,教職工有下列情形的扣除全年績效工資(不參與任何評先評優)或行政處分或解聘。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
2.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幼兒,影響惡劣的。
4.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的。
(一)成立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組員:xx。
(二)領導小組負責對教職工績效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負責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辦法的具體實施。
(三)在執行考核分配試行方案過程中,具體分工如下:
由谷翠芳負責對教師進行師德、業績績效考核。由高田增負責對教師出勤考核。由梁建輝負責安全績效考核匯總。
(四)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后,要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1天。有反映意見的要及時核實,確實考核分值有誤的,必須重新確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并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復核、申訴,各責任部門必須嚴格執行規定,認真做好復核、申訴的答復工作。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制定 教師績效考核的五個標準篇五
為進一步深化學校內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實教職工崗位目標責任制,激發教職工奮發進取、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客觀、公正、合理地評價教職工的德才表現、教育教學能力和工作實績,推進學校科學、規范管理的進程,根據《嵐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日照市嵐山區教育局關于學校績效工資分配的指導意見》等上級文件,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為落實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政策,規范學校內部分配辦法,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以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鍥機,建立科學規范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充分調動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充分發揮教師的潛能,促進教師思想素質、業務水平、工作能力不斷提高,真正體現干與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孬一個樣的問題,使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關愛學生、創造優良的工作業績。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我校在編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
1、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
2、堅持多勞多得,優教優酬的原則。
3、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4、堅持向一線教師、優秀教師傾斜的原則。
5、堅持向班主任、農村偏遠地區教師傾斜的原則。
6、堅持統籌兼顧、科學合理的原則。
7、堅持學校獎勵性績效總額包干的原則。
(—)績效工資的核定
績效工資按基礎性工資和獎勵性工資兩部分分配。基礎性績效工資只按月發放的津貼補貼工資,獎勵性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地貢獻等因素,根據考核結果按學期或學年發放。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內容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出勤率、工作量、教育教學工作過程個工作業績等因素在績效考核的基礎上進行分配。學校設立老師獎勵性工資每學年人均1000元。
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具體包括職業道德、職業能力(工作能力與水平)、工作表現和工作成效等四個方面。
各項考核的賦分:職業道德(10分)、職業能力(25分)、工作表現(15分)、工作成效(50分)。
(一)職業道德(考核總分為100分,此項成績按10%計入績效考核總成績)
1、考核內容和標準:主要考評教師遵紀守法(遵守教育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和教學行為規范),愛崗敬業(對職業的認同感、敬業精神和事業心,教師的榮辱觀、職業操守和以身作則情況),關愛學生(對學生的態度、方式和責任心),團結協作(大局意識和團隊精神)等方面內容。要求教師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嵐山區教育局關于對教師管理的相關規定,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無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行為。
2、考核辦法:
(1)日常考核占30分。實行扣分制,扣分依據學校日常檢查到的、家長或學生舉報反映問題查實的。凡違反教師職業道德有關規定者,每次扣3分,扣完為止。情節嚴重的,將依據上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2)期末評議70分。組織評議占30分;教師民主評議占40分。評議標準為新頒《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要求進行。
一是組織評議30分。
1、團結同事、待人禮貌,從不說臟話、粗話。
2、遵守學校紀律、制度,早到晚歸,不遲到或早退,很少請假。
3、積極參與學校管理,獻計獻策,言行積極向上,不亂發牢騷。
4、語言文明,行為得體,注重從一點一滴為學生做榜樣和表率,個人習慣及修養好。
5、課堂上不抽煙、開手機、遲到或早退。
6、做學生工作注重“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不體罰挖苦學生。
7、管理孩子方面:培養文明、守紀的良好習慣,保證自己的孩子不到教學區影響教育教學秩序。
8、關心公共衛生,保護公共環境。積極主動地參與公共衛生的打掃工作,自覺保持教學區清潔衛生。
注:評議時,總分100分,最后按30%折算。
二是民主評議40分。(民主評議內容同組織評議,最后折算為40分.)
(二)職業能力(考核總分250分,此項成績按10%計入績效考核總成績)
1、考核內容和標準:落實教學常規,勝任所承擔的教育教學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和能力,學會應用現代化教學手段,并使之不斷提高,積極從事教科研活動,及時總結經驗。
2、考核辦法:
一是常規教學(150分),以鎮中心小學常規檢查成績(可結合學校常規檢查成績)計分,折算得分。
二是課堂教學(50分)
學期末,教導處組織分管業務領導,教導主任,年級主任,教研組長、骨干教師等,根據日常聽課,各種大型聽課活動,教師日常課堂教學情況,對各教師進行評議打分。
三是常規教研(50分)
第一,聽課與評課(40分)
ⅰ、聽課(20分):教師每學期聽課節數不少于15節。每少一節扣2分,扣完為止。
ⅱ、評課(20分):每學期評課不少于15次,評課要填寫評課表,內容要與聽課表相符;要結合教師授課的情況,根據新課標的要求,實事求是地進行客觀評價,提出自己的建議或反思。不符合要求,每少一次扣2分,扣完為止。
考核小組適時進行過程檢查,公布檢查結果,沒有教導處簽字的聽課記錄或評課不在統計范圍。
第二,按時參加各級教研活動(10分)。曠工一次扣3分,按照態度認真程度、端正與否,酌情扣0.5—3分。
(三)工作表現。(15分)
1、考核內容:主要考核教師的教學工作量和教師的考勤情況。
2、考核辦法:
一是工作量(5分,此項成績按實分計入績效考核總成績)
基礎工作量:根據教學計劃、教師編制和學校實際,依據嵐教法(20xx)59號文《日照市嵐山區教育局關于規范中小學教職工工作量的指導意見》計分,折算后計入績效成績。
二是考勤(100分,此項成績按10%計入績效考核總成績。)
按照《教師考勤細則》計分,折算后計入績效成績。
(四)工作成效(此項成績按50分計入績效考核總成績。)
1、考核標準:堅持以人為本,德育為首的原則進行教書育人,育人效果良好。完成教學工作計劃,所任學科學生成績的合格率、優秀率達到預定目標。重視學生素質的全面發展,積極開展有益于學生身心健康的活動。努力工作,積極進取,綜合成績突出。
2、考核辦法:
(1)教學成效(50分)。
ⅰ.基礎分(45分):任教統一測試科目教師,教學成績評價以每學期的期末質量檢測為準。計算方式是:全鎮同年級同學科為一個考核單位,教兩門測試科目的,取平均分,若是語文兼英語或數學兼英語,則語文或數學占60%,英語占40%。每門科目成績的計算公式是:平均分最高者計30分,設為a,其他教師平均分設為b,其他教師教學成績設為x,則:x=30*b/a。
ⅱ.提高分(5分):分年級分學科相較上學期期末成績,平均分每提高1分,計1分,計算方法是:設提高分為y,則y=(本學期平均分-本學期鎮均)-(上學期平均分-上學期鎮均)。該項計滿為止。
教學效果成績=x+y。
音、體、美、勞、信息、綜合實踐、地方和校本課程等專職教師的'“教學成效”考核(50分)。
第一種情況:每科只有1位教師。由全體教師測評(40%)和任教班級正副班主任民主評議測評(60%),綜合折算,與其他教師拉平后,計入個人績效成績。
第二種情況:每科有2位及以上教師。一是理論和技能抽測(40%),二是課堂教學測評(30%),三是學科興趣活動(20%),四是參加各級比賽獲獎情況(10%)。綜合折算,與其他教師拉平后,計入個人績效成績。
1、教干、教師迎接督導評估,按負責工作為單位所取得成績分值折算計分,最高不超過3分。
2、擔任年級組長、教研組長根據考核情況為0-2分。完成學校教學工作量的兼職圖書管理員、實驗室管理員、食堂采購員等各特室負責人,若工作認真無誤得0-1.5分;其他工作人員能完成學校安排的值班監護等工作任務且無重大過失,即得0-1分,否則不得分;負責學校的新教育、校本課程、少年宮等工作認真完成工作任務,無失誤誤工記1-2分。
可重復計分,但最高不超過3分。
3、學校安排的事務分(2分)。
協助學校完成突發性任務,每次計0.1分,最多不超過2分。
(一)其他非統一測試科目教學人員缺項部分的考核
非統一測試科目教學人員的其他缺項部分(職業能力,育人效果,教學效果)可由考核小組考核和通過民主評議的辦法,對其履行崗位職責情況、服務質量、服務態度和工作實績進行打分,具體考核辦法為:由被評議人述職后進行評價。非同一測試科目教師的優秀數,不得超過非統一測試科目教師總人數的30%。
(二)下列情況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作如下規定。
1、經區教育局主管部門借調到教育系統以外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借調單位考核意見,由原單位發放,原則上不高于良好等次。
2、經區教育局主管部門同意,教師支教或借調到教育系統內部的,指教、借調期間,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受援單位和借調單位提供考核意見,由原單位發放。未經區教育局統一借調到其他單位的人員,不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扣減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納入原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4、當年退休人員及正常調動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實際工作月發放。
5、經教育局批準在職短期培訓的教干教師,獎勵性工資照發。
6、職業道德考核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獎勵性工資直接定為一般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度不發放績效性工資
1、違反國家政策法規、受黨紀政紀處分期未滿的;
2、體罰侮辱學生受到追究的;
3、拒不接受組織安排和分配的工作任務,經教育仍不悔改的;
4、無理取鬧,嚴重干擾社會秩序或學校正常工作的;
5、年度連續曠工5個工作日或累計超過10天的;
6、工作失職、瀆職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
7、受到一票否決和黃牌警示處理學校的校長;
8、其他按規定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人員。
(四)、依據績效考核成績,按照3:7的比例劃定出優秀、良好兩個等次,若有工作態度、成績特差的劃定為一般。學校實施績效工資與規范單位津貼補貼結合進行。實行獎勵性績效工資后,學校不的自行發放其他獎金、福利、補貼等。
(五)對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的人員,或經組織人事部門、主管部門批準的因年齡原因離開原領導崗位的教育干部,個人申請,可比照良好等次參與績效工資分配(不占用學校良好等次比列)。但本人必須服從學校工作安排,較好的完成學校分配的工作任務,不服從學校安排的,考核結果視為不稱職。
考核結果的最終確定:全鎮各小學參照本《方案》制定本校的《績效成績考核方案》。結合本校實際,計算出教師績效成績并公示一周且無異議后,于學期放假后一周內,報黃墩鎮中心小學匯總。
本《方案》經教代會通過后實施。本考核方案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制定 教師績效考核的五個標準篇六
為全面實施義務教育校園教師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調動其工作用心性,健全義務教育校園教師激勵長效機制,規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全鄉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屏山縣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校園績效考核指導意見》、《屏山縣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校園班主任績效考核指導意見》、《屏山縣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校園校長績效考核方案(試行)》等文件精神以及縣教育局[20xx]35號文件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及轄區校點校園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績效工資實施考核方案。
實施義務教育校園教師績效考核工作堅持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教師工作績效為導向,著力構建貼合教育教學規律和教師成長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科學、客觀、公正、全面地評價教職工的教育教學工作,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用心性,提高校園教育教學工作管理效率與水平。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校園正式在編在崗教師,特崗教師按教育局指導精神辦理。
1、堅持尊重規律,以人為本的原則。尊重教育教學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2、堅持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完善績效考核的資料,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
3、堅持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原則。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潛力。
4、堅持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5、堅持統籌兼顧,宏觀調控的原則。在總量范圍內,由中心校園根據校園類別、崗位性質、工作量和質進行宏觀調控。
(一)班主任的考核
重點考核班主任對學生的教育引導和關愛、班級管理及教育教學質量、組織開展班群眾和團隊活動、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校園安全教育、家校聯系等方面的狀況。考核時要充分思考到寄宿制校園和非寄宿制校園學生在校時間長短和初中、小學班主任工作量大小、班級管理的難易程度和班級學生的多少等因素。
(二)行政管理考核
主要考核行政管理及其它兼職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狀況、在校園管理和后勤服務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教育局和中心校園安排工作的完成落實狀況、有無重大工作失誤等。
(三)教職工工作量考核
主要考核教師任課工作量(含早晚自習輔導、加班、公假代課、階段性臨時工作等)、班主任工作量、行管人員工作量、教師值周工作量、寄宿制學生管理工作量和其它兼職工作量。行管人員工作量根據教育局的推薦標準,校園根據自身的實際狀況確定;班主任工作量原則控制在0.5以內。行政人員和班主任的工作量在實行行管津貼和班主任津貼考核后,不再執行超工作量考核。
(四)對教職工“德、能、勤、績”的考核
1、對教職工“德”的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和扣分制。
績效考核的資料主要是教師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的法定職責,以及完成校園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其中德、廉實行一票否決。
經查實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
①侮辱學生、體罰學生影響惡劣的;
②在招生、考試等工作中有不正之風和違紀違法行為的;
③私自辦班,私自外出兼職或進行有償家教,經教育,仍不改正的;
④索要或理解學生、家長財物等以教謀私的;
⑤在學生中私自征訂、推銷教輔資料、學習用品及其它商品的;
⑥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如采取罷教、非法集會、群訪等方式干擾正常工作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⑦有其它違背教師職業道德和黨風廉政建設行為,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
⑧受到黨內、行政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⑨本人不履行聘用合同或擅自終止合同的;
⑩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的。
如經中心校園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查實有一般違背教師職業道德和黨風廉政建設的行為實行扣分制,每次在總分中減2—5分。
2、對教職工的“能”“勤”“績”的考核。
此項考核總分100分,其中“能”占20%,“勤”占20%,“績”占60%。
(1)教師“能”的考核(20分)
①教育潛力:主要考核教師組織管理學生、學生思想工作和結合所教學科資料在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潛力。
②教學潛力:主要考核教師鉆研課程標準和教材、設計和組織課堂教學、應用現代教育技術等方面的潛力。
③教研科研潛力:主要考核教師參加各層次的學科大講賽、上示范課(教研課),以及撰寫教育科研論文(即在有cn、issn、isbn標志的刊物上發表)論著、總結提煉教育教學經驗等方面的狀況。
(2)教師“勤”的考核(20分)
①工作常規:主要考核教職工“工作常規”落實狀況。
②出勤:主要考核教職工遵守校園作息制度的狀況。
③校園臨時安排的工作:主要考核教職工完成校園臨時工作安排狀況;可實行扣分制,該項扣完為止。
(3)教師“績”的考核(60分)
①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師所教班級的`班風學風,學生學習和行為習慣等方面的狀況。
②教學效果:應作為對教師“績”考核的重要資料,主要考核教師所教學科班級合格率、鞏固率、優秀率等,以及學生參加各種競賽獲獎狀況。教多學科、多班級的教師,對其教學效果要注意平衡。
③安全工作:主要考核教師平時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狀況。
如果教師負責的工作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和嚴重安全職責事故,則對該項實
行一票否決,該教師“績”的考核得分為零;如果出現一般安全職責事故,則實行扣分制,視其情節輕重酌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職責事故和一般安全職責事故由中心校園績效考核小組認定。
(4)、對工勤技能人員“能”“勤”“績”的考核:
1、勤的考核:值周、值班、出勤、工作常規等。
2、工作潛力:主要考核工勤技能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級,運用校園后勤設備的工作潛力。
3、工作業績:工勤技能人員完成校園安排工作的績效狀況。
4、安全工作:主要考核工勤技能人員在日常工作中執行安全操作規范、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狀況。如果職工負責的工作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和嚴重安全職責事故,則對該項實行一票否決,該職工“績”的考核得分為零;如果出現一般安全職責事故,則實行扣分制,視其情節輕重酌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職責事故和一般安全職責事故由中心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認定。
(一)制定考核實施方案
1、中心校園根據教育局制定的指導意見和上述考核資料,結合轄區內校園的工作實際制定出:
《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班主任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任課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工勤人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2、各類方案的制定要廣泛征求教職工的意見和推薦,并根據縣教育局規定程序召開教職工大會,采用現場投票表決并計票公布。教職工大會參會人數不得低于應到會人數的90%,贊成人數不得低于到會人數的60%。方案討論通過后報縣教育局備案,嚴格按照方案組織實施考核工作,并落實專人負責檔案管理。
(二)考核辦法
班主任工作、行政管理工作、任課教師、工勤人員的工作量與“德、能、勤、績”方面的工作考核,由中心校園根據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及相關工作考核指導意見要求開展具體考評。
(三)考核的基本程序:
1、教職工填寫《義務教育校園教職工績效考核自評表》,進行個人總結和述職;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到所在校園績效考核工作組。
2、中心校園組織民主評議;
3、中心校園績效考核小組對教職工進行量化評分考核;
4、中心校園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群眾審定考核結果;
5、在校內公示考核結果(公示期一般為5個工作日),受理對考核結果有異議教職工的復核申請;
6、中心校園將考核工作總結和考核結果報縣教育局備案。
(三)績效考核爭議的處理
教職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首先需要書面向中心校園績效考核小組提出復核申請,考核領導小組受理后進行復核和考核結果的再次確認;如果教職工對考核領導小組復核和再次確認的考核結果仍有異議,能夠向縣教育局提出再次復核的書面申請,縣教育局受理后進行復核和考核結果的最后確認。
以學年為單位進行績效考核,績效考核與年度考核合并進行。上掛、下派、支教和借用人員的年度考核由用人單位寫出評語,由編制單位確定考核結論。如“德、廉”被一票否決的,其年度考核和績效考核直接確定為“不合格”。
1、教職工“德、能、勤、績、廉”考核結果要作為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教師資格認定、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2、班主任考核得分不納入年度考核積分,只作為班主任考核津貼發放的依據和評選優秀班主任和先進班群眾續聘班主任的依據。
3、行管人員的行管工作年度考核分值按工作量系數折合計算年度考核分值。并作為行管津貼發放的依據。
4、年度考核優秀結論分初中(小學)按縣局當年度下達我鄉當年度年度考核優秀指標,按教師編制和下達比例分別計算出初中、小學當年度推薦優秀結論指標,按績效考核分值從高到低確定初中(小學)當年度教師年度考核優秀結論人員,若在推薦序列中又要自動放棄推薦,則依次遞補直到指標用完為止。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制定 教師績效考核的五個標準篇七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為了發揮績效工資的調節功能,體現多勞多得、優質優酬的分配原則,充分調動全體教職工的工作用心性,客觀公正地量化評估教師的工作績效,更好地對每一位教師進行績效考評,進一步提高校園的教育教學質量,特制定本方案。
組長:李xx
成員:楊xx
考核共計100分,其中師德師風10分,考勤15分,工作量15分,教育教學過程30分,教育教學業績30分。
1、既要按勞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錢看,大力提倡無私奉獻、團結協作和主人翁精神。
2、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職責,崗位目標完成狀況,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3、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獎勤罰懶,重實際,重貢獻,看工作質量,看效益優先。
4、既要充分保護老教師的利益,又要讓優秀的中青年教師脫穎而出。
(一)、師德考核(10分)
1、熱愛教育事業,為人師表。如因師德有問題導致學生家長到校園或上級有關部門上訪,造成嚴重后果或不良影響的,經調查核實扣除師德考核1分。
2、全面貫徹教育方針,面向全體學生、關心學困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侮辱女學生。如發現并造成惡劣影響或造成必須經濟損失的,一經查實,一次扣除2分。
3、熱愛學生,關心群眾,顧全大局,服從分配,努力完成本職工作,用心完成校園交給的臨時任務。如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的或不理解校園安排,工作職責心不強造成較大影響的,一次扣除2分。
4、教師務必認真參加政治學習,不遲到早退,有事辦好請假手續。認真做好每學期5000字的讀書筆記及心得,不做與政治學習無關的事。違反一次扣1分。
5、不得在全街道統一舉行的各類競賽活動中弄虛作假。違規者扣除師德考核1分。
6、工作推諉,不服從分配(校園各處室、教研組等安排的工作務必服從,有不同意見能夠保留),違者一次扣1分。
7、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影響,危害校園聲譽,違者一次扣1分。
8、搞不正當之風,當眾頂撞領導,說別人閑話,搬弄是非,影響團結,造成不良影響每次扣1分(累計扣分)。
9、教師穿著儀表、舉止不禮貌者(如穿拖鞋、背心進入教室,隨地吐痰,講粗野話等)發現一次扣0.5分。
10、嚴禁在工作期間打牌或打麻將等,違者每次扣2分。
(二)教師出勤(15分)
1、一學期工作期間,病假累計不超過7天或事假累計不超過3天記15分;病假累計不超過10天或事假累計不超過6天記10分;病假累計不超過15天或事假累計不超過10天記5分;病假累計不超過30天或事假累計不超過15天記2分;病假累計超過30天或事假累計超過15天此項不記分;無故曠工半天以上此項不記分。
2、曠正課每節扣3分,遲到、早退每次扣1分。
3、曠升旗、會議每次扣3分,遲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請假一學期累計不超過3次從第4次起按事假進行扣分)。
4、病事假把功課對調好并告知教導處備案,則不扣考勤分。
5、病假務必有醫院的證明,每學期4天內不扣考勤分,若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療,住院期間不列入病假4天范圍(以出院單為憑),但住院的當月和本學期不得滿勤獎,病假5天以上每一天扣0.5分。
6、法定產假、婚假、喪假等,到期未上班,每一天扣2分。
7、學歷進修的教師,不算公假,也不算事假,經校園同意后,以文件通知的天數為準自行調課參加,未經校園同意私自調課者,按曠課處理。
8、教師外出培訓,參加教研活動等,務必先把課對調好。
(三)工作量(15分。)
1、除語、數、英學科外的其他學科系數為1,英語、數學和一、二年級的語文系數為1.1,三、四、五年級的語文的系數為1.2,六年級語文系數為1.3。
2、附加工作量:當班主任的每周加2課時工作量,男55歲以上(含55歲)女50歲以上(含50歲)的教師每周加2課時工作量。
3、教師的周工作量=周所任課時量×該科系數+兼任學科周課時量×該科系數+附加分(語、數)。
4、教師的工作量分=20×(教師的周課時量÷全校周平均課時量)+本學期代課分。
5、班主任工作,從績效工資中提取20元/每班每月,另行考核后加入班主任績效工資。
(四)教育教學過程(30分)
1、學習筆記(2分)
2、教學資料上交(2分)
3、教師備課(5分)
4、作業布置與批改(2分)
5、聽課與評課(4分)
6、考試及試卷分析(2分)
7、教研活動(3分)
(五)教學效果(30分)
1、按期中考試名次,從高到低依次按每低一個名次相差0.3分。
2、教師帶語數多科頭的按最高分名次記分。
3、①因教師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導致的安全事故,安全考核分扣2分。②遇到安全事故不及時制止,放任事故發生,一次扣2分。
1、考核結果作為評優表模、資格認定、崗位聘任、職位晉升、年度考核的依據。
2、作為發放教育績效工資的依據
教師一年的績效工資總量=上半年浮動績效工資總量×(本學期量化分÷本學期全校平均分)+下半年浮動績效工資總量×(下半年本人所得量化分÷下半年全校平均分)
3、考核的組織領導及操作辦法
①、教職工的考核工作由校長領導,教導處負責考核。
②、考核時個人帶給履行職責的條款和履行的職責狀況的總結及有關材料,據此,考核小組進行逐條逐項考核,登記考核狀況并作出評價。
③、非考試科目的教學成績合并于“德、能、勤”進行考核,按90%記入總分。考試科目成績同年級無法比較的,教學成績合并“德、能、勤”按100%記入總分。
④、教師考核有關德部分的考核采取評議打分的辦法,教師互評占60%,校領導評議占40%(其中學生問卷狀況作為領導班子評分依據)。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決,扣發當月績效工資:
①造成教育事故,影響惡劣的;
②因職責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③工作不負職責,動輒撂挑子的;
④有違法犯罪行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⑤因本人水平低,潛力差,教學質量低,一向不受學生歡迎的;
⑥不能認真履行職責,師生評價很低的;
⑦不服從校園管理,無理取鬧,影響校園工作正常開展的;
⑧不講社會公德,言行不檢點,嚴重損害教師形象和校園聲譽的;
⑨曠工累計3天以上,請假累計6天以上的。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