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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有限公司股份篇一
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廣州聯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廣州市天河區科韻路146號金豪商務大廈20__-20__室。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張。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元整(rmb元整)。
第七條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
甲方:出資額:人民幣萬元整,出資方式:貨幣;
乙方:出資額:人民幣萬元整,出資方式:貨幣;
丙方:出資額:人民幣萬元整,出資方式:貨幣。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充分發揮股份合作制企業的優勢,面向國內外市場,積極發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第九條 公司經營范圍是:(法國)羅格朗別墅智能家居,羅格朗酒店、公寓智能家居,羅格朗開關面板、奧特系列,酒店弱電系統工程集成,別墅智能化周界防范、視頻自動跟蹤、電子圍欄、遠程控制。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七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堅持入股自愿、股權平等、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 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 股東會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對修改公司合同作出決議;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 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會
第一節 董事
第二十一條 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條 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 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準,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 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 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 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 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 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 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 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 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 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 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 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 監事
第五十七條 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 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 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 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六十二條 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 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 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 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七十九條 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科技有限公司股份篇二
(適用于股權轉讓的決議)
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點:______。
會議性質:臨時股東會議。
會議通知方式:______。
股東到會情況:______、______等股東全部到會。
會議由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召集并主持,會議決議如下:
一、同意原股東______在本公司投資股權______萬元、原股東______在本公司投資股權______萬元(共計______萬元),分別一次性全部轉讓給新股東______有限公司。
二、同意______有限公司出資成為公司新股東。
三、同意股權轉讓后,本公司股東由______有限公司獨家出資。
四、同意股權轉讓后,本公司的公司類型變更為:有限公司《法人獨資》。
五、股權轉讓后,出讓股權的股東在本公司股權消失,在本公司所任職務全部免除。
六、股權轉讓后,出讓股權的股東在本公司所形成的債權債務全部由受讓股權的股東享有或承擔(含轉讓前的債權債務)。
七、股權轉讓后,原股東會解散,由受讓股權的股東(出資人)決定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修訂公司章程、辦理變更登記等相關事宜。
以上決議,全體股東______%通過。
全體原股東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科技有限公司股份篇三
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在?市?區?路?號召開首次股東會會議。本次股東會由出資最多的股東?有限公司召集和主持。出席本次股東會會議的有股東?有限公司和股東?有限公司。股東會會議一致通過并決議如下:
一、選舉?、?、?、?、?為?有限公司首屆董事會成員。
二、選舉?為?有限公司監事。
三、決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長擔任。
四、通過公司章程。
股東:?有限公司(蓋章)
股東:?有限公司(蓋章)
年?月?日
科技有限公司股份篇四
股東會決議:
出席會議股東:
列席會議新增股東:
根據《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在(地點)召開股東會,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共 人,代表公司 股東 %的表決權
,所作出決議經公司股東表決權的 %通過。決議事項如下:
1.同意公司經營范圍變更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免去 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經理的職務;同意選舉 為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經理。(設執行董事格式)
免去 、 、 、 董事的職務;同意選舉 、 、 為董事(設董事會格式)。
3.同意 (原股東) 將占公司注冊資本 %的股權,共 萬元的出資以 萬元轉讓給 (新股東) 。
4.同意公司住所遷至(具體地址)。
5.同意變更公司類型,由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公司(自然人獨資)。
6.同意公司公司注冊資本、實收資本由x萬元變更為x萬元,增加(減少)部分x萬元由股東 出資。
7.…………(其它需要決議的事項請逐項列明)。
8.同意就上述變更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
原股東:(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 新增股東:(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科技有限公司股份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設立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第_____章第_____條的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公司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的差額部分金籌措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公司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的差額________萬美元由甲方從境外提供股東貸款解決,即由甲方從境外提供自有資金貸款。
2、甲方應保證其在乙方公司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按期到位并按乙方公司建設和生產經營進程所需提供股東貸款、甲方為乙方公司提供的股東貸款總額不超過乙方公司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的差額________萬美元、用途應與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規劃相符。
3、乙方有義務按建設和生產所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貸款要求。
4、甲、乙雙方應協商訂立協議確定每次貸款的用途、金額、利息、到帳期限和歸還期限等有關事宜。
5、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股東貸款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貸款協議簽訂后一個星期內向外匯管理部門辦理外債登記手續。
6、甲、乙雙方應遵照本協議的條款履行各自義務、如有違約、造成一方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責任和賠償。
7、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審批部門備案、由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立、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投資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外商投資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科技有限公司股份篇六
公司股東協議書1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北京市_____區共同簽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甲、乙雙方經過慎重研究和共同協商,一致同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共同經營公司,現就有關事宜達成本協議條款如下:
1、名稱:___________公司;
2、注冊資本:100萬元人民幣;
3、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
4、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6、公司性質: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本協議各方作為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7、該公司已經注冊并由甲方實際控制和經營。
1、根據全體股東的意愿,甲、乙分別認繳的股權數額為50萬元、50萬元,持有公司的股權比例分別為50%、50%,并按照該比例享有股東權利和承擔股東義務,但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2、公司全部注冊資本出資將分期繳納,第一期出資為人民幣_____萬元(已經繳納);xx年xx月xx日前第二期出資為人民幣_____萬元。
公司經營產生的利潤每當達到______萬時,甲、乙雙方同意分紅,并按照5:5的比例進行分配。
1、公司不設董事會,只設一人作為執行董事,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不設監事會,僅設1名監事,任期三年。
3、公司設經理1名,由___方任命。
4、公司設2名財務人員:1名會計,由___方任命;1名出納,由乙方任命。
5、公司實際運營過程中,甲方主要_______________工作(實際控制和經營公司);乙方主要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1、公司成立起______年內,各方不得轉讓其在公司的股份(或部分股份),也不得在其所持股份上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權利。
2、公司在發展過程中出現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的情況,各股東應按照各自分紅的比例增加出資,公司是否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應以全體股東同意為準。
3、公司遇到增資擴股、風險資金引入情況時,各位股東不得與收購者進行私下股權轉讓或者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權;對于吸收新股東事項,需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
因為公司由甲方實際控制和經營,如果乙方無法了解公司的具體經營情況,有權提出退出。當乙方提出退出時,需要進行清算,以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出資比例為準。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1、在公司經營運作期間不參與同業競爭公司的策劃、籌建、經營等可能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商業行為。在____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股東不得自營或與他人合營與本公司同類性質的公司或業務。
2、公司對外以章程規定內容為準,但在本協議各股東之間如果本協議與章程約定不一致,則以本協議為準。
因本協議發生爭議時,各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2、本協議自各方簽字后生效,有效期為公司存續期間。
3、本協議一式兩份,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簽訂時間:年xx月xx日
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年xx月xx日
丙方(簽章):
簽訂時間:年xx月xx日
公司股東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董事會決議和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股東大會決議,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出資設立新公司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_____元
公司注冊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的出資額為限對新公司承擔責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新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甲方以其擁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平方米、使用期限為____年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資,出資金額為______元(具體以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的評估值為準),占新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乙方以現金出資,出資金額為______元,占新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
甲方投入新公司的土地使用權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辦理完畢過戶手續,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現金亦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達新公司銀行賬戶。
未按期履行出資義務的,每逾期一日,應向新公司繳納尚未出資部分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公司經營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
1、公司設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
2、公司董事會由五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董事長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方委派的董事擔任。
3、公司監事會由三名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監事會主席/召集人由甲/乙方委派的監事擔任。
4、公司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二至三名,均由董事會聘任。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2、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
3、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股東協議書3
甲方(姓名或名稱):
乙方(姓名或名稱):
丙方(姓名或名稱):
本協議書由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于×年×月×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就成立“×有限公司”達成一致,并特訂立本股東協議書。
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并有不同字號的備選名稱若干,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為準。
公司主要經營行業,具體經營范圍為 。公司住所地擬設在:。以上內容如與工商行政局頒發的企業營業執照不一致的,以企業營業執照為準。
公司股東共個,其中自然人個,企業法人個,社會團體個,事業法人個,國家授權的部門個。
各股東的基本情況分別為:
自然人股東:
企業法人股東:
社會團體法人股東(學會、協會、聯誼會等):
事業單位法人股東:
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萬元。各股東出資數額、出資比例和出資方式為:
甲方出資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萬元,甲方占注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 。
乙方出資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萬元,乙方占注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 。
丙方出資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萬元,丙方占注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 。
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后,應當在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賬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 應當在公司臨時賬戶開設后 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戶。股東以實物、工業產權 、 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在公司預先核準登記后 天內,依照法律法規完成對實物 、 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的作價評估以及財產權的轉移。
股東向另一股東轉讓出資時應通知其他股東,向股東外的組織、個人等轉讓出資應得到公司過半數的股東的同意, 股東不同意的應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否則視為同意。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資額內變更注冊資本。
公司成立后,不設董事會,由擔任執行董事,期限為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公司成立后,由擔任總經理,期限為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公司成立后,不設監事會,由 擔任監事,期限為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公司成立后,由擔任財務負責人,期限為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公司財務負責人對公司的財務工作負管理、領導責任,對公司股東會負責,接受執行董事、總經理領導,接受監事監督。
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股東依據其出資比例行使在股東會上的表決權,依據其出資比例享受公司的分紅以及虧損。
股東未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責令其及時補足,未能補足或不與補足的,依據其實際出資重新確定出資比例,同時應要求其賠償因為其違約導致其他股東的損失,并且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承擔辦法為:支付違約金元。
全體股東同意指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辦理登記手續。
申請設立公司過程中各種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在公司成立后予以報銷,列為成本支出。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愿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各股東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股東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份,自協議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簽名)
蓋章:
簽訂協議地點:
簽訂時間:
乙(簽名)
蓋章:
簽訂協議地點:
簽訂時間:
丙(簽名)
蓋章:
簽訂協議地點:
簽訂時間:
科技有限公司股份篇七
出席會議股東:
1、發起人、股東(或者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認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無認股人的,刪除該款,募集設立專用)。
3、列席本次股東大會的新增股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無新增股東的,刪除該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地點:_________)召開(年度、臨時)第_________屆第_________次股東大會,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_________主持會議。會議召開前依法通知了全體股東,會議通知的時間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應到股東_________人,實到_________人(其中代理人_________人),代表公司股份_________萬股,占公司股東表決權的_________%(占全部股份總額的_________%),符合章程要求。決議事項如下:
一、同意公司監事的任免決定
1、免職情況
同意免去_________的監事職務;股東甲_________票贊成,股東乙_________票贊成,股東丙_________票贊成,贊成人數符合法定比例。
2、任職情況
各股東共推薦監事候選人_________名,從中選舉_________名監事。
(1)監事候選人_________,股東甲_________票贊成,股東乙_________票贊成,股東丙_________票贊成。
(2)監事候選人_________,股東甲_________票贊成,股東乙_________票贊成,股東丙_________票贊成。
(3)監事候選人_________,股東甲_________票贊成,股東乙_________票贊成,股東丙_________票贊成。
(4)根據以上投票選舉結果,同意選舉贊成人數符合法定比例的_________、_________擔任公司監事,______________年。
3、監事會組成人員
同意由原監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新監事_________、_________組成公司新一屆監事會。
全體董事簽字、蓋章(自然人的簽字、非自然人的蓋章):
會議主持人(簽字):
記錄人(簽字):
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蓋章):
簽署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科技有限公司股份篇八
總公司股東會決議范本
會議時間:_______
會議地點:本公司會議室
會議性質:臨時股東會議
參加會議人員:___________
1、原股東:____________
2、新增股東:__________
3、會議議題:協商表決本公司____________事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____有限公司臨時股東會會議于20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召開。本次會議由____提議召開,執行董事于會議召開15日以前以________方式通知全體股東,應到會股東____人,實際到會股東____,代表____行使表決權。會議由執行董事主持,形成決議如下:
一、同意公司原股東____將所持有公司____%股權出資額為____萬元人民幣轉讓給新股東____。
二、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任免決定;同意免去____董事職務,重新選舉____為公司執行董事;免去____監事職務,重新選舉____為公司監事;免去____經理職務,重新聘用____為公司經理。
三、同意就上述變更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附同意通過公司《章程修正案》
四、股東會同意向中國農業銀行成都西區支行申請貸款____萬元,貸款期限為____年,貸款用途____。股東會同意以本公司擁有的位于________房地產(或機器設備)(土地使用權證登記號_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登記號________),作為本公司在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___支行(最高額不超過)_______萬元的貸款提供抵押擔保,擔保期限自擔保協議生效之日至擔保債務全部清償。
股東(簽字、蓋章):
有限公司
公司(公章)__________
20__年____月___日
科技有限公司股份篇九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給乙方持有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遵守:
1、轉讓方(甲方)轉讓給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_____%的股權,受讓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協議簽署前辦理或提供本次股權轉讓所需的原公司股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的決議等文件;
3、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協議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后即可獲得股東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后立即依法辦理公司股東、股權、章程修改等相關變更登記手續,甲方應給與積極協助或配合,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7、股權轉讓前及轉讓后公司的債權債務由公司依法承擔,如果依法需要追及股東承擔賠償責任謹連帶責任的,新股東按持股比例承擔相應責任。轉讓方的個人債權債務仍由其享有或承擔;
8、股權轉讓后,受讓方按其在公司股權比例享受股東權益并承擔股東義務;轉讓方的股東身份及股東權益喪失;
9、違約責任:如因乙方不按期、依約支付股權對價,導致股權轉讓不能實現或遲延變更的,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因甲方不配合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導致無法使新股東享受股東權益,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本協議變更或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爭議的解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股權轉讓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報工商局備案登記一份。
1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4、其他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科技有限公司股份篇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單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單位員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方因為工作關系向乙方提供電腦和網絡系統,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電腦和網絡系統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據此雙方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承諾不利用甲方提供的電腦制作、復制、發布、轉摘、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⑴反對憲法基本原則的;
⑵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⑶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⑷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⑸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動的;
⑹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⑺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⑻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權益的;
⑼含有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二、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網絡侵犯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電腦和網絡系統發送垃圾郵件、攻擊其他網絡和計算機系統,傳播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危害互聯網信息安全的行為。
四、乙方不得通過甲方網絡系統利用單位qq群及電子郵箱傳播不負責任、造謠滋事、煽動偏激情緒、制造恐慌氣氛、擾亂正常工作秩序等各種有害信息。
五、乙方使用電子函件進行網上信息交流,應當遵守單位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函件向與單位業務無關的第三人傳遞、轉發或抄送單位商業機密信息。
六、乙方應當時刻提高保密意識,不得與單位業務無關的任何人在聊天室、電子公告系統、網絡新聞上發布、談論和傳播單位機密信息。
七、乙方違反上述規定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扣罰乙方當月工資的10—20%,構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機關。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科技有限公司股份篇十一
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_________、_________經協商,就公司股東內部轉讓股權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聯系電話: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聯系電話:
第一條股權轉讓
_________股東自協議簽署之日起辭去_________有限公司的一切職務。上述公司的任何期間的任何盈虧都與_________無關。
1、原股東甲方將其在公司的全部股權,折人民幣_________,占注冊資本_________%轉讓給股東_________。
2、股東乙方在公司的股權由原先的人民幣_________%,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___%,變更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___%。
第二條轉讓款支付
1、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首期轉讓款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有關股權轉讓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完成后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轉讓價款即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乙方應將上述款項支付到甲方指定賬戶。若甲方變更收款賬戶,應提前_________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否則因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擔。
賬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號:
第三條費用負擔
本次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四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將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六條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 _________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轉讓方:
受讓方:
科技有限公司股份篇十二
會議時間:
會議地點:
出席會議股東(董事):
有限公司股東(董事)會第次會議于年月日在召開。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董事)人,代表%的股份,所作出決議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
根據《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會議所議事項經公司股東(董事)會表決通過:
一、同意更換董事長·····
二、同意修改章程·····
三、同意變更住所·····
(其他需要決議的事項請逐項列明)
股東(董事)簽名:
年月日
《公司股東(董事)會決議》
科技有限公司股份篇十三
股東大會召開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的網絡投票系統:________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一)股東大會類型和屆次
年度股東大會
(二)股東大會召集人:________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所采用的表決方式是________
(四)現場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召開的日期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召開地點:________
(五)網絡投票的系統、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網絡投票系統:________
網絡投票起止時間: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科技有限公司股份篇十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明確公司各股東的合法權益和相互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協議書。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企業法人,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條 公司住所地為:蘇州工業園區星湖街328號創意產業園9-401
第二章 宗旨以及經營范圍
第四條 公司宗旨:充分發揮企業的優勢,面向國內外市場,積極開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第五條 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章 注冊資本、股東出資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壹百萬元。
第七條 各方一致商定出資比例以及出資方式為:
甲方,出資方式為人民幣公司每月支付甲方工資為叁萬,甲方再收到工資的次日轉賬壹萬貳仟伍佰元整,分兩年投入總計 叁拾萬元。
乙方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
第四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全體股東在本協議簽字后 天內,認繳手續完結后,其入股資產和出資歸公司所有。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 參加股東會并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二) 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 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和監事;
(四) 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 優先購買公司所增的注冊資本或其他股東依法轉讓的股份;
(六) 公司終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七) 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復制公司章程、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八) 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權利;
第十條 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紀守法;
(二) 按期交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 依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四) 在公司辦理登記注冊手續依法成立后,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五) 不得從事或實施損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動:
(六) 無合法理由不得干預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
(七) 保守公司秘密。
(八) 《公司法》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 股東會
第十一條 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 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 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 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五) 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六) 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 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 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 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 對公司合并、分立、改變經營范圍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每一元人民幣為一個表決權。
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變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對外擔保等重大事務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對于以上所列事務外的一般事務,實行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第十四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按本協議規定按時召開。
臨時會議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監事提議召開。但應當于會議召開 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以書面委托他人參加,行使委托書載明的權利。
股東經通知后既不參加股東會又沒有書面委托他人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表決權。
如有惡意或明顯故意不通知部分股東而召開股東會,致使部分股東未能參加股東會時,該次股東會所作決議無效,應重新對所議事項進行表決。
第十五條 股東會應對所議事項制作書面決議,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決議上簽名。會議記錄和書面決議應妥善保存。
第六章 董事會
第十六條 公司設立董事會,由甲方擔任公司董事長兼任公司法定代
表人。公司日常經營支出 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長簽字批準。
公司不設立副董事長。
第十七條 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董事長缺任時,由董事長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長的職權。
董事會對所議事項實行三分之二多數成員通過原則。
董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如有重大事項,也可隨時召開。
第十八條 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應于 日前通知董事、總經理、監事,如遇緊急情況,可提前 小時通知,如上述人員經兩次以上通知且推遲一次會議時間后仍不參加會議,視為自動放棄相應權利,董事會所作決議有效。
董事會會議應制作會議紀要和董事會決議,參加會議人員均應簽字。 第十九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 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 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 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 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 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 制定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 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 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配置;
(九) 聘任或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宜。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說明
(十二) 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時,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并在適當時候及時向股東會報告。
第七章 監事制度
第二十條 公司設監事一人,由乙方擔任公司監事。
第二十一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及經理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當董事、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有違反公司法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可以對其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八章 總經理
第二十二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人,由丙方擔任。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負責公司具體經營活動,行使下列職權:
(一) 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 主持公司的經營活動和管理工作
(三) 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 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五) 擬定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六) 提請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他人員
(七) 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八) 決定正常經營所需的財務開支(如單次或一定期限累計超過必要的額度,由董事長簽字確認后,決定開支)
(九) 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九章 股東轉讓出資以及股權轉讓
第二十三條 公司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投資,但可依法轉讓出資。
第二十四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資。
第二十五條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六條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并依法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或備案手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第十章 公司增資以及增加股東
第二十八條 公司允許按照《公司法》規定增加股東人數,但應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第二十九條 增加股東的程序、出資額、出資折算比例等具體辦法由公司董事會制定方案,交由股東會表決通過。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
第十一章 財務核算及利潤分配
第三十條 公司依法建立財會制度。具體制度由執行董事或董事會提出方案,報股東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一條 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憑證、單據、賬薄、報表用漢字書寫。
第三十二條 利潤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并提取三金后的純利潤按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紅,股東的投資逐年以利潤分配的方
式進行回收,股東不得隨意撤回投資。
第三十三條 公司注冊成立前各股東所花的開辦費用計入股東的出資額,股東足額認繳出資的公司依法注冊成立后,各項開支計入公司費用,從公司注冊資金中支出,股東個人不再承擔公司支出費用,股東用于公司正常經營所花的實際費用由公司予以報銷。
第三十四條 利潤分配每個會計年度進行一次,如公司經營虧損,則依法進行虧損彌補。
第三十五條 公司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由董事長于每年 月 日之前送交各股東,如有虧損,應作虧損原因的詳細書面說明。
第三十六條 財務會計報告必須包括下列財務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一) 資產負債表
(二) 損益表
(三) 財務狀況變動表
(四) 現金流量表
(五) 財務狀況說明書
(六) 債權債務清單,包括發生時間、履行期限、數額、發生原因等項內容;
(七) 虧損原因說明書。
第十二章 勞動用工制度
第三十七條 公司必須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
第十三章 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八條 公司營業期限為 年,從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九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 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二) 股東會議決定解散
(三) 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購兼并、分立時解散
(四)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五) 公司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六)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業組建后連續 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時,經股東會同意,可宣告公司終止并進行清算。
(七) 其他法定事由。
第四十條 公司解散時,應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四十一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公司法》規定的各項職權,并按《公司法》規定的程序進行。
第十四章 爭議解決
第四十二條 股東之間出現爭議應該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 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 因任何股東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 履行時,除應賠償公司的實際損失外,守約股東都有權要求其依照本協議九章的規定將股份轉讓。
第十五章 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 本協議經股東共同協商訂立,股東均應在協議上簽字或蓋章,自公司依法核準注冊成立之日生效。
第四十五條 本協議未規定的事項,適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或可由訂立協議的全體股東協商解決,必要時可對本協議作補充。補充協議必須交審批部門備案。
第四十六條 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原則所制定的公司章程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全體股東均應遵守。
第四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六份,各股東一份,如增加股東,根據實際需要增加。另兩份由見證人留存 。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科技有限公司股份篇十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東會決議
會議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會議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召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到股東________名,實際到會股東________名,代表全體股東100%表決權。
本次股東會議按照《公司法》規定的程序召開,全體股東就組建有限公司事宜一致通過如下決議:
(1)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公司注冊資本________萬元,實收資本________萬元,具體出資情況如下:
(3)公司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公司不設董事會,只設執行董事一名,選舉(或:指定、委派)________為執行董事;
(5)公司不設監事會,只設監事一名,選舉(或:指定、委派)________為監事);
(6)指定本公司擬任員工________(或者:委托中介代理機構)辦理本公司登記事宜;
(7)通過新的公司章程。
全體股東蓋章(法人股東)或簽名(自然人股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科技有限公司股份篇十六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合資經營,注冊資金為__________幣_________萬元,投資總額_______幣_________萬元,實際已投資__________幣________萬元。甲方愿將其占合營公司___________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經公司董事會通過,并征得他方股東的同意,現甲乙雙方協商,就轉讓股權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___________%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投資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萬元。現甲方將其占公司_______________%的股權以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天內按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貨幣和金額以銀行轉帳方式分_______________次付清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質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應由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含轉讓前該股份應享有和分擔公司的債權債務)。
四、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價款,每逾期一天,應支付逾期部分總價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違約金。如因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能補償的部分,還應支付賠償金。
五、糾紛的解決: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六、有關費用負擔
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費用(如公證、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由合營公司承擔。
七、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訂,經_________報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雙方應于三十天內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八、本協議簽訂之前,雙方協商的任何內容與本協議有沖突的,以本協議內容為準,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本協議進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科技有限公司股份篇十七
年 月 日 有限公司股東召開臨時股東會,就公司股東 與 ,于 年 月 日簽署的《股份代持協議書》,決議如下:
一、對公司股東擬通過股份代持協議,將其名下%股權交予 代為持有,股東會予以表示同意,同意辦理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將該%股份記載于名義股東: 名下。
二、如實際出資人需要重新收回代持股份的,公司股東會無異議,各股東愿意在收回上述%代持股份時放棄優先購買權,并同意辦理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三、 作為名義股東,在代為行使股東權利時,需遵守《公司法》司法解釋(二)的相關規定。
四、公司股東有核查代持人行使股東權利時是否為甲方真實意圖。
本次決議無其他內容。
公司股東簽字或蓋章:
日期:
科技有限公司股份篇十八
時間: 年 月 日。
地點: 。
會議性質:臨時股東會議。
會議通知方式: 。
股東到會情況:、等股東全部到會。
會議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召集并主持,會議決議如下:
1、普通決議案:股東會作出普通決議,應當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特別決議案:股東會會議作出:
① 修改公司章程;?
② 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
③ 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清算;?
④ 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
⑤ 其他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決議等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一、同意原股東在本公司投資股權萬元、原股東在本公司投資股權? 萬元(共計? 萬元),分別一次性全部轉讓給新股東有限公司。
二、同意有限公司出資成為公司新股東。
三、同意股權轉讓后,本公司股東由有限公司獨家出資。
四、同意股權轉讓后,本公司的公司類型變更為:有限公司《法人獨資》。
五、股權轉讓后,出讓股權的股東在本公司股權消失,在本公司所任職務全部免除。
六、股權轉讓后,出讓股權的股東在本公司所形成的債權債務全部由受讓股權的股東享有或承擔(含轉讓前的債權債務)。
七、股權轉讓后,原股東會解散,由受讓股權的股東(出資人)決定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修訂公司章程、辦理變更登記等相關事宜。
以上決議,全體股東? ?%通過。
全體原股東簽字:
年 月 日
科技有限公司股份篇十九
出席會議股東:
1、發起人、股東(或者代理人): 、 、 、
2、認股人: 、 、 、(無認股人的,刪除該款,募集設立專用)
3、列席本次股東大會的新增股東 、 、 、。(無新增股東的,刪除該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在(地點: )召開(年度、臨時)第 屆第 次股東大會,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 主持會議。會議召開前依法通知了全體股東,會議通知的時間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應到股東 人,實到 人(其中代理人 人),代表公司股份 萬股,占公司股東表決權的 %(占全部股份總額的 %),符合章程要求。決議事項如下:
一、同意公司監事的任免決定
1、免職情況
(1)同意免去 的監事職務;股東甲 票贊成,股東乙 票贊成,股東x 票贊成,贊成人數符合法定比例。
2、任職情況
各股東共推薦監事候選人 名,從中選舉 名監事。
(1)監事候選人 ,股東甲 票贊成,股東乙 票贊成,股東x 票贊成。
(2)監事候選人 ,股東甲 票贊成,股東乙 票贊成,股東x 票贊成。
(3)監事候選人 ,股東甲 票贊成,股東乙 票贊成,股東x 票贊成。根據以上投票選舉結果,同意選舉贊成人數符合法定比例的、擔任公司監事,任期 年。
3、監事會組成人員
同意由原監事 、 、 和新監事 、 組成公司新一屆監事會。
二、同意就上述變更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提交新章程的則
表述為:同意 年 月 日修訂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自本決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全體董事簽字、蓋章:
(自然人的簽字、非自然人的蓋章)
會議主持人: (簽字)
記錄人: (簽字)
股份有限公司(蓋章)
年 月 日
科技有限公司股份篇二十
公司解散股東會決議范本
編號:___________公司解散股東會決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股東會決議主持人:_______________
出席會議股東:_______________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限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書面等)形式通知了公司全體股東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地點)召開股東會,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共人,代表公司股東%的表決權;未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共人,代表公司股東%的表決權。所作出決議經公司股東表決權的%通過,棄權或反對的占股東表決權的%,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決議事項如下:
1、同意公司注銷。
2、同意成立清算組,清算組成員為_________,_________為清算組組長。
3、同意將上述決定登報公告公司注銷情況及告知公司債權債務人。
股東:___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科技有限公司股份篇二十一
公司股東(董事)會決議
會議時間:________________
會議地點:________________
出席會議股東(董事):______
有限公司股東(董事)會第次會議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召開。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董事)人,代表_______%的股份,所作出決議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
根據《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會議所議事項經公司股東(董事)會表決通過:
一、同意更換董事
二、同意修改章程
三、同意變更住所
(其他需要決議的事項請逐項列明)
股東(董事)簽名: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科技有限公司股份篇二十二
由于_______________公司股東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離開公司,提出退本股權,特申請辦理股權轉讓協議。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章程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姓名(轉讓方):_______________乙方姓名(受讓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股權的轉讓
1、甲方將其持有該公司___________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轉讓的股權;
3、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
4、甲方保證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不存在第三人的請求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5、甲方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中尚未實際繳納出資的部分,轉讓后,由乙方繼續履行這部分股權的出資義務。
(注:若本次轉讓的股權系已繳納出資的部分,則刪去第5款)
6、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的股東權利并承擔義務。甲方不再享受相應的股東權利和承擔義務。
7、甲方應對該公司及乙方辦理相關審批、變更登記等法律手續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第二條轉讓款的支付
(注:轉讓款的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由轉讓雙方自行約定并載明于此)
第三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四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通過訴訟解決。
第五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生效之日即為股權轉讓之日,該公司據此更改股東名冊、換發出資證明書,并向登記機關申請相關變更登記。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該公司存檔一份,申請變更登記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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