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監督員職責
監職、社會監督員要有一定的性,由5-10名人員組成。
社會監督員要具有認真、客觀、公正和熱心衛生事業發展的良好素質。
二、社會監督員聘期叁年,由聘任單位發給聘書。
到期后自動解聘,也可以續聘,但連續聘請不超過兩屆。
在聘期內因健康、遷居外地等原因不能勝任監督員工作的,由聘任單位收回聘書。
要向社會公布聘現任的監督員的名單,讓監督員更好地收集群眾的意見。
受聘的行風監督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第1句】: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黨紀國法。
【第2句】:關心衛生事業發展,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識和醫院業務知識,具備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工作經驗。
【第3句】:公正廉潔,實事求是,作風正派,密切聯系群眾。
三、對社會監督員提出的問題和建議,能當即解決、解答的要當場解決、解答,給監督員一個滿意的答復;對不能當場解決的,要向監督員做好解釋工作,取得監督員的諒解和支持,同時,明確具體承辦科室和承辦人員,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將承辦結果通報監督員。
四、監督員的監督范圍
【第1句】:醫院工作人員是否盡職盡責,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千方百計為病入解除病痛,是否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權利,對待病人做到“四個一樣”(即生人熟人一樣、群眾干部一樣、鄉村城市一樣、院外院內一樣)。
【第2句】:對待病人是否語言文明、態度誠懇、舉止穩重、儀表端莊,做到“五心”(即檢查細心、治療精心、解釋耐心、聽取意見虛心、讓病人及家屬放心)。
【第3句】:醫院工作人員是否遵紀守、
衛生所監督員屬于什么職稱
是公務員嗎
合同制消防員是近幾年內才出臺的一種聘用制,勞動法出臺時還沒有消防合同制消防員呢,因為合同制消防員是消防部隊近幾年內才剛剛實施的,對合同制消防員的各項福利待遇及保護措施還不完善。
目前,公安部消防局正在調研香港消防員的管理模式,香港消防員是一種上班職業,沒有現役軍人,他享受的是國家公務員待遇,在香港想當消防員并不是那么容易的,需要向公家公務員那樣,要通過嚴格的層層考試,方可被應聘為消防員。
一旦受聘,就和國家公務員享受的待遇一樣。
這種模式對于我大陸來說,近十年內還無法實現,但對于合同制消防員的待遇及保障會逐漸的完善。
本人奉勸一句,目前來講,當合同制消防員是沒有任何前途的,稱自己的青春年華,多在外面打拼吧,不要再安逸現在的生活了,不經歷風雨怎能見彩虹
衛生監督所的科員是公務員嗎
衛生督員只是一個崗位,一般都是臨時人員或者事業編制人員。
之前有事業單位編制過度到公務員編制,這個要看機會的。
關于市衛生監督所、區縣衛生監督機構 實施公務員制度的意見二、人員過渡的范圍及條件( 一 ) 人員過渡的范圍
【第1句】:1996 年 12 月 31 日前在市衛生監督所、區縣衛生監督和防病機構從事衛生監督工作 , 并且具有國家干部身份的在編在職人員 , 可以過渡為公務員。
【第2句】: 下列人員須經公務員考試 , 合格后錄用為公務員 :(1)1997 年 1 月 1 日至 2005 年 5 月 30 日前 , 在市衛生監督所從事衛生監督工作并具有國家干部身份的人員 ;(2)1997 年 1 月 1 日至 2005 年 7 月 31 日前 , 在區縣衛生監督和防病機構從事衛生監督工作并具有國家干部身份的人員;(3)1993 年 10 月 1 日至 2004 年 11 月 16 日前 , 在市衛生監督所、區縣衛生監督和防病機構從事衛生監督工作 , 并經市衛生局、區縣政府人事局批準的聘用制干部 ;(4)2004 年 11 月 16 日至 2005 年 7 月 31 日前 , 在區縣衛生監督和防病機構從事衛生監督工作 , 并以簽訂《天津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的形式 , 受聘到專業技術崗位或管理崗位工作的在編在職人員。
( 二 ) 人員過渡的條件
【第1句】: 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2. 能夠履行公務員義務 ;3. 具有擬任職位所需的任職條件 ;
【第4句】: 熟悉本職業務 , 勝任本職工作 ;5. 身體健康 , 能堅持正常工作;
【第6句】: 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均被確定為合格以上等次。
( 三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過渡
【第1句】: 截止本意見實施之日已達到退休年齡的人員 ;
【第2句】: 本人提出書面申請 , 自愿不過渡為公務員的人員 ;
【第3句】: 其他不宜過渡為公務員的人員。
( 四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暫緩過渡
【第1句】: 在規定期限內因公或因私出境的人員 ;
【第2句】: 被紀檢、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人員 ;
【第3句】: 其他應予暫緩過渡的人員。
書記員打字需要每分鐘多少字?
A.問:聘任制的法院書記員屬于國家公務員么
答:依據新的《公務員法》第
【第2句】:
【第95句】:96條,聘任制公務員也應當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和工資經費限額內進行。
所以聘任的書記員,也是公務員。
根據本法第2條,公務員屬行政編制。
聘任制書記員不是正式編制,但享受公務員待遇. B.問:法院的聘任制書記員,打字需要每分鐘多少字?答:120字\\\/分C.問:聘任制書記員是不是聘用制公務員
答:不是。
因為在公務員法中對聘用制公務員的規定是 該條規定,機關根據工作需要,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對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和輔助性職位實行聘任制。
前款所列職位涉及國家秘密的,不實行聘任制。
由于法院涉及國家機密,所以聘任制書記員應不能作為聘用制公務員進行錄用。
至于升遷問題 現在中央還沒有明確的制定下來。
D.問:考入法院系統的聘任制書記員第二年是否還可以參加公務員考試
聘任制書記員的合同是幾年一簽的
答:可以參加。
合同不同的地方好象不一樣.重慶好象是三年一簽,第一年為見習。
E.問:書記員以后能考法官嗎
答:基本沒有機會,因為你首先要通過“全國司法考試”,成績達到最高人民法院及人事部規定的法官專業分數線后,再參加當地人民法院的錄取考試,合格后經最高人民法院及人事部認可,地方人民政府認可,最后由最高人民法院任命,才能成為一名法官F.問:法院公務員考試的面試時考核哪些內容
答:一、法院招收公務員的考試為較為正規的考試,所以,面試也是較為正規的。
1998年,最高法及最高檢作出決定,從1999年起,進入法院或檢察院從事法律工作的,必須通過考試面向社會進行公開的招錄,且錄取率最高不行大于33%。
要求報名都須為法律專業本科畢業。
由于采用的是考試進入的方式 ,因此,杜絕了原來的通過從法學院校畢業生直接分配以及從部隊轉業干部安置的方式進入法院和檢察院。
因為采用的是公開的公務員考試 ,所以,面試也是按照公務員考試的方式進行。
二、因此,參加法院招錄人員的面試,須注意如下幾個問題:
【第1句】:面試一般設考官7名,(其中主考官1名,由招錄用人的單位的負責人擔任),計時員2名,計分員2名,監督官2名,其他文員1名,引導員1名。
這十幾名工作人員全部到場,而一次的面試者只有1人,給面者形成一種壓力,所以要求面試者要鎮定。
否則, 就不見了10分。
【第2句】:面試試題分為8題,每題10分,共80分,另外加上儀表禮儀分10分、情緒控制分10分,面試的總分共為100分,內容一般如下: A.一題為考察應試人的組織能力。
例:單位要組織召開一次包括下屬單位有關人員在內的會議,要你進行組織,你應如何組織
B.一題為考察應試人的協調能力。
C.一題考察應試人和同事和領導和下屬的溝通能力。
例:單位領導經常叫你幫他做不屬于你本職的其他工作,影響到了你本職工作的開展,你應該怎么辦
D.一題為考察應試人處理矛盾的能力。
例如:單位中兩個級別相同的領導就一件工作對你下達了兩個完全不同的指令,你應如何處理
E.一題為考察應試者參加這個崗位招錄考試的動機. 例如:請問你為什么要報考法院書記員這一職位
F.一題為考察應試者對工作的態度、積極性等。
例如:法院的書記員工作較為艱苦,有時辦案要常出差等,請問你如何面對緊張和辛苦的工作
此外,儀表禮儀分為10分,應試者進入試室后,考官通過應試的都走路的姿態是不穩重、是否向考官問好、衣著是否得體等進行打分。
所以,你要注意服飾、儀表、禮節等 另,情緒控制分為10分。
在整個面試過程中,考官通過觀察應試者的情緒控制表現,看應試者有無緊張、驚慌、失態的情況。
在這種嚴格的面試中,面對這么多的考官等,有許多人都很緊張,結果不但這10分被扣掉了不少,而且,因為緊張,影響了對其他問題的回答。
好導致面試失敗。
請你記住:面試的時候一定要鎮定,控制好自己的情緒,不要緊張、驚慌、、 G.一題考應試者知識的積累。
三、評分規則。
問題由主考官向應試者提問。
7名考官對每一小題進行對應試者進行打分,1名打最高分的及1名打最低分的去掉,取另5名考官的分數平均。
四、時間規定。
對于每一小題,均有時間要求,要求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回答。
所以,你要準備一個手表,好好掌握時間,千萬別超時。
五、主考官提出每一個問題后,如果你聽不清楚的,可以再向主考官問一次,千萬別還沒聽清楚就輕率回答。
六、主考官提出問題后,你有若干分鐘的時間思考一下,然后才開始回答。
強烈地建議你:在主考官提出問題后,你用1分鐘左右的時間思考一下,然后將你所想回答的大綱列成若干點,寫在紙上(面試考場為你提供有紙)。
準備好后,你就可以開始回答,回答時,你就按大綱上所列的 一、二 三 等進行回答。
這樣就條理清楚,回答完整。
七、本場次的面試全部結束后,當場宣布分數。
你可事先準備好筆和紙,宣布分數時,將全部面試者的分數快速地記下來,然后再加上文化試的分數,你便知道自己的排名了。
事業單位人員性質
第一:目前我國的事業單位都實行聘用制,對于你的學校而言,由于是省衛生廳直屬,由省衛生廳批準是招考是符合管理規定的(有的學校還是由教育廳招考呢)。
人事部門在事業單位招考過程中只是一個監督的作用。
這和公務員招考有點區別。
第二:關于你的性質問題。
我想你要問的是:‘你是正式職工
臨時的
還是國家的人
’這類的意思吧
由于事業單位實行的是聘用制,招考都要通過上級進行審核,主要是編制問題,你能通過正規招考進去,那當然是有編制的了。
而你在單位的性質,就由你和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來定(這主要是指你的崗位和職責)。
由于是簽訂合同,所以不存在永久聘用一說;但是就實際情況來說,只要自己在今后工作中沒有太大問題,單位都會繼續聘用的。
第三:關于聘用制和合同制的區別: 聘用制不同于合同制,主要是因為聘用合同不同于一般的勞動合同。
聘用合同是事業單位與職工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的關于履行有關工作職責的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關于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程序是按照國家的規定進行的,聘用人員要經過公布空缺崗位及職責、聘用條件、工資待遇、由聘用組織進行考試或考核、事業單位負責人集體討論審定等程序。
而一般的企業合同制只是根據企業自己的需要和雇員簽訂的一種勞動合同,具體的方式和內容不需要按照國家的法規執行,也不需要國家有部門的審核,是一種私下的相互意愿(相關的調解法是<勞動法>)。
聘用制其實分兩步:一是聘用,聘用單位和被聘人確定基本人事關系; 二是聘任,根據事業單位內部具體工作崗位的管理制度明確具體崗位或職務。
受聘人擬任工作崗位或職務一般通過競爭取得,確定的形式可以簽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簽訂聘約,或頒發聘書,也可以簽訂目標責任書。
總之,我國事業單位正處于改革之中,聘用制就是一個改革的產物,要區別于勞動合同制。
你可以了解一下的法規是: 全民所有制企業聘用制干部管理暫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