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三驅以為度。”萬物之間皆有度。只有不超過這個度,才能繁衍昌盛。
同樣,我們人類生產生活中也存在著這個“度”,使得我們人類能夠和睦共處,欣欣向榮。“適可而止,過猶不及。”我們的生活中便存在著這個既無形又有形的“度”,它就是法律。
因為有了法律的規范,奸邪作惡之人都得到了應有的處分;因為它的存在,使得善良誠實的人得到了應有的報答。
法律是美好生活的保障是公正公平的前提。歌德說:“世上有兩種和平的暴力,一種是禮貌的,另一種便是法律。”但有的人卻認為錢是萬能的,認為“有錢能使鬼推磨。
”于是乎,一個個原本淳樸厚實的心靈受到了利益的熏陶后,變得自私、狹隘,他們為了金錢不惜擇取一切手段,于是,一個個貪官、小人就這樣誕生了。可是萬能的錢在法律面前失去了能耐,一個個貪官污吏的下場可悲可恥同時可笑,像原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克杰,原重慶司法局長、黨委書記文強等一批批貪官,紛紛落馬。在鐵面無私的法律面前,他們顯得那么骯臟、渺小。
法律的存在是源遠流長的。它貫穿了整個人類的歷史。因為它的存在,人類社會才會歷經滄桑而不衰,傲然屹立于自然之巔。
但在古時候,法律也會犯一些錯誤。執政者的專政、暴政,使得法律成了他們的工具,使得法律助紂為虐。但畢竟瑕不掩瑜,因為法律的存在,社會變得和諧安寧,人人得以安居樂業。
社會也快速的向前發展著,科技也因法律的存在而停不下進步的腳步。法律,是我們的行為準則,更是國富民強的制國方略。自古有云:“國,無法則亂,民,無法則貧”。
法律是一個國家的立國之本。
任何時候、任何地方都離不開法律的約束。即使美國打著人道主義的幌子,公然轟炸南斯拉夫;因為所謂的“核問題”駐兵伊拉克,但是在國際輿論和法律面前也照樣理虧,貶評如潮。即使美國在強大,在法律面前也是人人平等。
我們的周總理有一次坐車到政協禮堂開會,司機違反交通規則,被民警攔住,民警批評了司機幾句,遲遲不放行,眼看開會的時間就要到了,隨行人員急了,想去和民警說明情況,對此周總理嚴厲地制止說:“這怎么行!法律是政府頒布的,政府總理應該帶頭遵守法律。總理帶頭破壞了法律,便是破壞法制。”一個大國的總理尚能帶頭守法,我們難道不更應該遵守法律嗎?法律是我們幸福生活的保障。
讓我們從自己做起,從小事做起,尊法守法、學法護法,共同建造一個更美好、和諧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上一篇:2024年請滿月酒的邀請函
下一篇:我與好書有個約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