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小學時與我同學三年,但我和他并不是朋友,而且我對他并沒有什么好的印象。四年級時,我們第一次同班,那時的我并不了解他,因此我們也曾在一起玩過。但第二年,也就是五年級,我對他的印象開始變差了,主要是那一次事。那一天和以往一樣,我們正常上課。下午第一節課之前,他被班主任叫進了辦公室。
回到教室之后,很容易就看出他臉上流露出的難過的心情。然后又有幾位成績不錯的同學被叫進了辦公室,回來之后,在他們的臉上也流露出一種難過的心情。后來才知道,原來是因為他讓他們替他寫作業,被班主任發現,他挨了幾個耳光。這件事使得我對他的印象直線下滑。而在平時,每次只要下課,他就拽著我們出去玩;當我們不想出去玩時,他就會用各種方法逼著我們出去玩。有時我真的很想給他幾拳,但理性告訴我不能這么做。六年級時,我對他的印象更差。那一天的最后一節課,可以稱之為“活動課”。當老師在數人數時,發現少了幾個人,有的同學就指出是他和另外幾個人沒來,當老師派人去找他們時,他和他們躲了起來。于是,老師給他們“定罪”為“曠課”,并且告訴了班主任。
第二天中午,老師在班級里對他們進行了嚴肅的批評(其實在上午就已經批評過了),并讀了某一位同學的檢討(上午批評后要求寫的),并說那位同學是推卸責任。我也是認為他是在推卸責任,但我知道他說的是實情,他們“曠課”的確是被他所逼,是不得已的,班里的每個人都清楚。平時更不用說了,絕對是利己主義者——打籃球他的隊友都是我們班的高手;丟沙包他被砸中了也不承認;木頭人游戲該他出局他說不應該……這些事情說一天也說不完。對于他的變化,我只能認為是因為他母親是我們的班主任而使他狂妄自大所造成的,但不管怎樣,我是改變不了這一切。我們為人不能像我的那位同學,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我們都是平等的,我們沒有權利去強迫別人,否則,之能事的別人更加厭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