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一對夫妻在戀愛結婚之初會想到離婚,倘若如此,想必也不會“草率”地非要在一起。可最終分開的男女為數不少,幸福總有幸福的理由,不幸自有不幸的原因,許多離異者總愛這樣“安慰”和自我解脫。一項調查顯示,有近60%的離異者有后悔或時常思念過去的念頭。這能說明什么呢?我們不妨來看幾則國外有關“離婚的規劃”,或許“笑”過之后能得到一點啟示。
在阿富汗,如果女方提出離婚,那么她再嫁人時,她的再婚丈夫要付給前夫2倍當年婚禮費用;如果是男方提出離婚,女方重新嫁人時,新娘丈夫要償還前夫和妻子當年的婚禮費用。這個看似不合理的規定,當然有可笑和愚昧之嫌,但如果換個角度來看,或許會有“新發現”:至少,這告誡那些離異者,別把婚姻當兒戲,否則,也該付出些代價。
在多哥,男女雙方感情破裂時,便到當地部門申請,并各自請管理人將各自的頭發剃去一半,將剃下來的頭發互相交換。這個古怪的離婚規定,同樣可笑,但另眼觀潮,不乏“溫情”:正所謂“一日夫妻百日恩”,分開了何必成陌路,把美好的東西珍藏起來也是一種念想。
在薩爾瓦多,夫妻感情一旦破裂,可到當地管理處申請登記,然后宰一頭牛,請雙方親戚朋友前來聚餐。餐后,夫妻雙方面面相對,各自用手打對方10個耳光,美其名曰:記住最后的痛苦。這個規定更“雷人”,可靜心一想,也隱含“真諦”:當愛退卻時,對雙方都是痛苦的,為了這次教訓,不妨留下點“紀念”,以利今后別再重蹈“覆轍”。
在厄爾多爾,夫妻反目離婚,皆要絕食3天。到第4天早晨,到當地一位年長者處接受“檢測”是否真的有氣無力,如果是真的,分手也是真的;如果是假的,這位年長者會下令:永遠不準離婚。這個強硬的規定,絕對是“霸王條款”,可反過來看,卻有“茅塞頓開”之感:到底是在賭氣還是果真感情破裂,如果是賭氣請自我反省,畢竟珍惜婚姻應該成為男女雙方應盡的職責,不能盲目沖動。
愛情是甜蜜的,婚姻是嚴肅的,沒人會刻意拿自己的幸福開玩笑。情感果真破裂,當然不要勉強維持,那是對人性的折磨。但不可否認的是,許多婚姻解體,并非全都是因為感情破裂,或沖動、或盲目、或其他,由此導致的婚姻解體當然不值得,也會帶來不良后果。還有,即便情感破裂、婚姻終結,也該寬容地彼此面對,更應當從失敗的婚姻中吸取教訓,以利重新尋找和珍惜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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