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喜歡一個人很簡單,也許只是在深夜的便利店里遇見一個醉酒的人,你說不出他哪里特別,但他對于你來說就是特別的。
喜歡一個人,就是明明自己有哮喘,不可以抽煙,卻還要假裝學著抽煙,每天穿過兩個街口去你在工作間隙抽煙的樓下等你,只為與你搭上幾句話。
喜歡一個人,就是明明不會吸煙,還要裝作很有煙齡的樣子,拿你喜歡的香煙牌子不經意地在你眼前晃來晃去,然后等你真的注意到自己。
我之所以喜歡彭浩翔的電影,捫心自問,是因為其中充斥著一種惡趣味。進一步是cult,退一步是下流,而他則在臨界點上拿捏分寸,仗著與生俱來的小聰明,走鋼絲走得不亦樂乎。無痛、趣怪、帶點混蛋勁兒,這是彭氏出品的氣質。
電影里,張志明和余春嬌從相識到相戀只用了七天。如何?港派吧?速食吧?很趕吧?然而,七天其實已經夠很多事情發生—上帝造萬物也只用了七天。兩個人是在后巷吸煙時認識的。之后有一天她覺得有點悶,于是發簡訊給他,恰好他也有點寂寞,遂即時回復。如此一來二去,也就成為情侶。大多數戀情無非就是這樣開的頭:不是太迫切,也不是太篤定,更加不是非你不可,可是既然你來了,那就戀個愛吧。怎么說呢?我就是中意彭浩翔的這一點輕佻。畢竟所謂“刻骨銘心”,都是很后來的事,而且其實,絕大部分戀情根本撐不到那個時候。
喜歡一個人,就是很簡單,很簡單地想和你在一起。明明知道丟掉一段舊的關系再去適應一段新的關系是很艱難的,但卻對你充滿了耐心與期待。
喜歡一個人,就是不舍得再浪費一分一秒,浪費在相互的猶豫、質疑、試探、反反復復地論證上。我已經比你老了四歲,不想再跟時間賭氣了。
必須承認,飛速奔跑的現代人其實暗藏自卑—有梁祝生死相許的凄美故事在前,我們怎么好意思再驚動愛情?而這部電影則試圖論證,如果一個人肯在休息日專程跑來后巷的吸煙處跟你碰頭,那已經是愛情,即使它瑣碎到不值一提,即使它只有一支煙的時間。所謂“我愛你”不過就是這么一回事:記得你抽什么牌子的煙,看見別人跟你搭訕會不爽,跟你在一起做多無聊的事也覺得有趣,以及剛說了“再見”,一轉身已在想念你。
喜歡一個人,就是看到年輕英俊的警官同你搭話,心里還是會像第一次戀愛那樣偷偷吃醋。
喜歡一個人,就是時刻在想,你是不是像我喜歡你一樣喜歡我呢?如果我先說出口,感情會不會撲空呢?也不是沒有煩惱的。
我有朋友看了《志明與春嬌》之后,很為其中一句情話心動,那是在酒店的床上志明摟著春嬌的肩膀說的。他說:“有些事,不用一個晚上都做完的,我們又不趕時間。”此語一出,安撫了多少躁動不安的靈魂。不過,相比起來,我卻更喜歡另外一幕。春嬌搬出前男友的家,上車前突然問志明介不介意她比他大。志明聽了,垂頭想一想,從車里走出來,比一比春嬌的頭頂,鄭重其事地跟她講:“但我比你高。”看吧,這就是為什么要跟聰明人談戀愛,因為聽到的情話會比較多,比較窩心。
喜歡一個人,就只是喜歡而已,連同你那孩子氣的一面。喜歡和你一起把干冰倒進馬桶里,看蒸騰的煙氣,把手伸上去,就以為是在仙境。
喜歡一個人,未必就一定是要在枕邊說些熾熱的情話,也許就是老老實實地在你手機上打出一句“Imissyou”。我不敢看你的眼睛,可是你還不知道吧,其實我時刻在受著思念的煎熬。
喜歡一個人,就是,你讓我覺得,遇見你,是一件被祝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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